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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ND06112-3000-2021-00097 文号 安财农〔2021〕85 号
        发布机构 福安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1-05-20
        标题 福安市财政局 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下达2021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ND06112-3000-2021-00097
        文号 安财农〔2021〕85 号
        发布机构 福安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1-05-20
        标题 福安市财政局 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下达2021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福安市财政局 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下达2021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2021-05-24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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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乡镇: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1 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19 号)和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 2021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安农〔2021〕16 号),现转下达 2021 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中央直达资金)491.27 万元(详见附表)。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直达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在扶贫(惠民)资金监管系统中及时录入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二、请按照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闽财农〔2019〕40号)和福安市财政局 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福安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安财农〔2021〕16号)等文件要求,抓紧实施、及时推进,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1 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中央直达资金)明细表
          福安市财政局 福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1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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