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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校: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水平,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提高学前教育和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的通知》(闽财教〔2020〕7 号)文件精神,现按照教育局上报的 2022 年秋季普通高中学生数,结算拨付 2022 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 239.20万元,款列“2050204-高中教育”科目 ,请严格按照生均公用经费的列支范围开支,不得挪用。
附件:2022 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安排表
福安市财政局 福安市教育局
2022 年 10 月 20 日
2022 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安排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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