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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福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安委编办〔2021〕40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陆上长输油气管道保护监管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石〔2021〕414号)等文件精神,对2020年公布的《福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权责事项清单的通知》进行重新梳理、调整,(调整、合并)事项18项,并及时更新部分设定依据。
调整后保留权责事项共216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49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监督检查12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公共服务10项和其他权责事项127项。
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机构职能及审批服务事项调整等致我局权责事项清单发生变动的,我局将提出调整权责事项清单的具体要求,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权责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福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权责事项汇总表
福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权责事项清单
福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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