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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ND06202-3600-2022-00022 | 文号 | 闽宁环查解〔2022〕4号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 | 2022-06-25 |
标题 |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宁德佳航电机有限公司)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ND06202-3600-2022-00022 | ||
文号 | 闽宁环查解〔2022〕4号 |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6-25 | ||
标题 |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宁德佳航电机有限公司) | ||
有效性 | 有效 |
宁德佳航电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81MA8U2WJH7N
法定代表人:黄*玉
地址:福安市**街道*******号
我局于2022年5月26日对你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烘干工序未配套安装废气治理设施,烘干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针对以上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对你公司下达了《宁德市生态环境局查封(扣押)决定书》(闽宁环查(扣)字〔2022〕4号),对你公司的喷塑、烘干生产线配电箱进行了查封。现查封期限已经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你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的行为,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对你公司喷塑、烘干生产线配电箱的查封措施。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