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06 11:27 | 来源: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
        字号: | |

          宁安环〔2022〕1号

          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廉洁行政的目标,及时发布各类环境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生态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本年度信息公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效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对照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促进行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加大社会回应力度,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体制。常态化开展已完成事项的梳理和查缺补漏,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二)全面发力,加强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在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网页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在主页发布部门动态类信息16条;发布行政处罚类信息61条。发布各类通知公告及工作动态合计9条。项目环评受理审批前公示55家企业、审批后公示60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公示由发证企业在国家设立的排污许可网站上自行公示;设立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信息公开”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链接,便于企业进行环评登记表的受理和查询。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1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闽环保监测〔2021〕11号)文件精神,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相关监测结果登录福建省重点污染源信息综合发布平台(网址:http://wryfb.fjemc.org.cn/)查询。我局每月及时将公开信息相关材料移交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公众可对相关执法信息进行查阅。

          (三)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我局已依法将依申请政务信息公开流程及渠道公示公开,全年高度重视日常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监督力度。今年以来,政务网站接收依申请公开1条,均按要求详尽回复,未出现不回复、超期回复导致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难以配备专职的熟悉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政府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还需加强。

          改进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类政务公开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紧密结合生态环保工作实际,及时规范地公开相关工作内容,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精细化水平,让群众对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更满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6日

        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印发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