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闽交政法函〔2022〕7号)和《宁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宁交法〔2020〕3号)要求,我局梳理编制了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附件1),以及由交通部门牵头组织的“2022年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表”一并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计划,按时开展抽查。各相关部门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确保公平公正、高效规范、公开透明。抽查检查工作应统筹安排,按期完成,不得拖延,更不得跨年度完成。
二、依托抽查机制,确保全程留痕。依托福建省“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平台(即“省级平台”)或市局建立的“一单两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随机抽查过程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各相关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完善“一单两库”信息,提早谋划具体实施方案,制定检查事项实施细则,落实抽查责任。
三、规范实施抽查,及时归集数据。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监管实际情况,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检查、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抽查,规范抽查流程,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督促整改,提高监管效果。及时将抽查结果向检查对象反馈,并报局对口业务处室审核确认。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每次检查后要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厅“双随机”抽查系统及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使用“省级平台”的仅需在“省级平台”完成录入即可),并按规定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检查情况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信用考核,实行分类监管。强化双随机抽查与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有效结合,将检查结果作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考核的重要依据,针对不同信用类别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
五、定期总结成效,按期汇总上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报告制度,请各部门12月9日前填报《局属单位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情况报告表》(附件2),报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进展实施情况,并于2022年12月9日前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报送局法规股。(邮箱:421831902@qq.com)
附件:1.福安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情况报告
福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