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一、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民政系统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围绕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职责,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为“十四五”开局夯实民生保障基础。具体如下:
(一)加快养老事业发展进度。养老事业成效斐然,2021年宁德市城乡养老服务发展指数绩效考评沿海县(市)第一名:1.养老补短板项目。全年完成投资2357.8万元,新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个,建成农村幸福院20所。阳头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申报全省五星级照料中心。发放精神障碍康复社区购买服务费39.534万元。编制“十四五”养老专项规划。2.敬老院公建民营。12家乡镇敬老院实现社会化运营,公建民营率75%。下拨公建民营运营补贴53.2万元,公建民营敬老院平均集中供养人数133人。3.居家养老服务。增加和完善政府购买专业化养老居家服务内容,“6+1”类服务对象覆盖全市12个街道(乡镇)。截至12月底,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电话回访服务对象18.9万人次,入户服务对象17.98万人次,开展义诊义剪等活动890多场,实体、线下服务基本覆盖。4.养老领域疫情防控。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实行每月核酸检测,检测率100%。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接种新冠疫苗301人,接种率97.41%。
(二)加大城乡社会救助力度。兜底保障更加有力,特困失能老人集中供养工作作为典型经验在2021年宁德市民政工作会议上交流。2021年宁德市社会救助指数绩效考评沿海县(市)第二名: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至12月底,农村低保6042户13734人,城市低保697户1253人,城乡特困3684户3707人,城乡低保覆盖率2.22%。城乡低保高龄对象537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492人,享受重度护理补贴11441人。1至12月,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6855.3133万元,城市低保金694.9054万元,城乡特困供养金5607.9806万元,城乡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64.67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76.02万元,重度护理补贴1325.84万元。开展漏保漏救问题点题整治,排查扶贫部门监测对象、重度残疾人等8类特殊困难群体3815人,排查新增纳入低保(特困)人数180人。2.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提高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水平,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集中供养生活补助,每人每年500元标准给以集中供养机构水电管理费补助,按入住人员10∶1的比例配备管护人员,每人每月工资1400元。发放生活补助116.37万元,水电管理费补助16.2万元,护理员工资52.5万元。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306人,集中供养率64.97%。3.困难家庭临时救助。为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的基本生活困难,简化临时救助程序,采取灵活措施、分类分档救助3115户困难家庭,发放临时救助657.42万元。发放60年代精简职工生活困难救济费9.3万元。完成1583套公(廉)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对象复审。
(三)加大特殊群体关爱力度。1.农村留守儿童、老人关爱服务。不断完善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持续关爱农村留守老年人,发放低保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完全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金23人5.52万元。“福蕾行动计划”纳入62名困境儿童并建立台账,举办各类活动51场,促进儿童健康成长。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确保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截至12月底,全市散居孤儿40人,集中供养孤儿4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36人,共计发放补贴400.5687万元,其中省级补助300.5687万元,本级配套100万元。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坚持站内和路面巡查相结合,按“自愿救助”原则,共救助76人次,其中:供返乡车票48人、护送返乡11人(未成年人5名)。其他站护送返回我市5人,寻找联系亲属给予接回。为12人办理寻亲服务,其中:安置福利院5人,办理特困供养;临时安置五福圆护理院托养1人,正在办理落户;6名赛岐镇“仁爱之家”无主老人,由赛岐镇协助申请办理落户登记。4.探索推进慈善救助。指导市慈善总会成立兼合式党支部,加强慈善组织党的建设和领导,提升慈善组织自身建设水平和公信力。市慈善总会积极申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认定,被评为“5A”级社会组织,获得福建省财政厅、民政厅、税务局确定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抵扣资格。组织开展第六个“中华慈善日”系列宣传活动,慈善总会阳光义工联盟招募志愿者270人,走村入户开展《慈善法》宣传活动30多场,结合宣传活动为老年人、农村群众、社区居民、养老院院民义务理发、修脚、推拿理疗,服务群众5000多人次。加大慈善救助力度,慈善助医、助学、扶老、济困1600多人次,共计294.31万元。提高慈善资金募集能力,发动企业、个人设立慈善冠名基金,由捐赠人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救助项目,与慈善总会签订捐助协议设立捐赠专户对特定对象实施爱心资助,累计签约500多万元,累计捐赠款到账200多万元。
(四)努力振兴老区乡村。制定印发《福安市beat365官网下载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365bet体育35元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安政文〔2021〕253号),扬优势,补短板,财政资金加大向基点村投放,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社会事业优先照顾基点村。持续推进“阳光1+1(社会组织+老区村)”牵手计划,成功上报赛岐泰康村等5个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区建设,提高老区村自我“造血”功能,多举措推进老区乡村振兴发展。1.及时下拨专项资金。下达省老区发展专项218万元,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60万元,宁德市老区建设资金9万元。下达54个老区基点村54个重点建设项目补助资金600万元。2.老区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甘棠镇春雷云村、潭头镇柘头村等2个老区基点村被列入2021年本级“村容村貌整治”建设,每个村给予财政专项补助55万元。目前,全市已有33个老区基点村建成“美丽乡村”。3.修缮保护老区革命遗址。开展红色遗存普查,加强保护管理。投入专项资金108万元,修复赛岐镇泰康村“闽东苏维埃政府福霞县泰康区委”旧址、松罗乡金山村福霞县委和县苏维埃政府旧址、溪潭镇濑洋村郑宗玉郑细贤故居、溪柄镇东坪村上金竹坪军械所、穆云乡竹洲山“闽东特委畲族革命纪念馆”等5处革命遗址。4.提升“五老”服务水平。按时足额发放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1月至7月健在“革命五老”定期生活补助每人每月1630元。从8月起,根据闽民老区〔2021〕113号文件调整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830元。全市“革命五老”遗孀每人每月700元。截至2021年12月累计发放441.480万元。落实医疗补助政策,设立“五老”个人门诊账户,每人每年补助500元,作为定点医疗门诊开支。“五老”医疗费用大额开销,除“新农合”报销费用外,给予一定数额的二次医疗补助。5.持续开展老区宣传。依托第三方平台,规划整合老区红色文化资源,于3月份推出“重走红军路”等10条红色教育线路,打造“企业+老区村”红色旅游发展模式,工作经验被新华网、《闽东日报》等媒体宣传转载。编撰完成并于6月17日首发《福安市革命老区发展史》,献礼建党100周年。6.大力开展红色教育。指导福安市老区中学红色主题校本教材的编写,编撰《走进福安老区》(试用本)。举办推进老区乡村振兴培训班,对老区重点村村干及部分群众代表120多人进行培训。印发“学福安党史、做新时代老区追梦人”倡议书1000多份,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福安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五)巩固基层治理基础。基层治理不断规范,阳头广兴社区被授予省禁毒品牌社区称号,阳头阳中社区、城北中兴社区被授予省消防安全示范社区称号,城北锦阳被授予新时代文明实践文化智力扶贫基地称号:1.圆满完成村(居)换届。抽调精干力量,聚焦“一肩挑”、5年任期制等换届政策问题,落实属地责任,指导乡镇(街道)建立重点难点村“一村社一策一预案一专班”工作机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好问题整治、化解矛盾纠纷,把住人选关、配优配强,全市486个村(居)全面圆满完成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全面实现“一肩挑”,村干部呈现年轻化、高学历的特点。为提高村(居)人员队伍履职能力,举办2021年全市社区工作者培训班,联合市委组织部举办2021年新一届村(居)主干培训班。2.落实村(居)经费保障。下拨2021年社区居委会运转补助资金235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188万元,市本级配套47万元,帮助解决基层组织运转经费困难问题;下拨2021年度养老及救助专项政府购买服务市级补助资金63.8万元,帮助基层养老和救助。落实村(居)干部待遇政策,发放离任村主干地方生活补助费,上半年1041人136.505万元,下半年1109人139.515万元,共276.02万元。3.落实村(居)激励机制。联合组织部、财政局、生态文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等部门下拨2020年度优秀社区、最美村庄及优胜村(居)干部绩效奖励资金;联合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每月对社区环境提升工作进行单项评比,全年发放“红旗社区”工作奖励经费3.6万元。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开展2020年社区工作者年度绩效考核,对考核结果优秀的社区工作者,发放1.5个月基本工资。做好2021年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期满考核和离岗前后管理服务。4.加强社工队伍建设。依托“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对全市持证社工进行“线上+线下”登记注册,健全档案、完善信息。目前全市登记在册助理社工师106人、社工师69人。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机制,明确给予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定金额的一次性奖励,2021年共有850多人参与社工考试,考前线上培训1200多人次。
(六)规范社会事务管理。1.地名区划勘界。内外业联检相结合,开展辖区内37条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排查边界纠纷隐患,指导各乡镇(街道)签订《平安边界共建协议书》,建立健全乡级界线管护员队伍,保证界线附近地区和谐稳定。委托第三方采购标准地址二维码门牌4批次、4642面,交付安装使用。委托第三方负责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数字化及地名志编制出版,装订完成纸质档案,基本完成电子档数据总质检。根据乡镇和群众申请,对行政区域内有关地理实体进行命(更)名的审核,审核完成道路命名6条,行政村更名8个,住宅区备案1个。配合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词典》(福安市部分)的撰写。推荐“溪柄镇柏柱洋”和“松罗乡南溪村九家保”参与2021年全省民政系统“十佳红色地名故事”评选。2.社会组织审批监管。审批成立社会组织30家,其中社会团体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3家,基金会2家。变更社会组织58家,其中,社会团体2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8家。注销社会团体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家。发出开立、变更、注销社会组织临时存款账户通知32份。开展2020年度社会组织年报,共有248家社会组织参加2020年度年报,年报率75.2%,较上年提高18.43%。首次开展社会组织评估,福安市慈善总会获评5A等级。多部门协作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摸底排查,建立基础台账,经核查暂未发现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梳理收费项目清单,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免降低收费,各行业协会商会共计为253个企业,减免会费29.46万元。联合市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下发《福安市民政局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安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行业协会开展收费自查工作,并于10月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3.婚姻收养登记。1至12月,婚姻登记业务总量5500多例。其中,结婚登记3073对,离婚999对,补领婚姻登记证960对。结婚登记涉外国人、港澳台、华侨人员8对。出具档案证明480份。婚姻登记合格率、归档率均达100%。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配备具有身份证读卡、人脸采集比对、电子档案拍摄、电子签名等功能的一体化智能设备,实现婚姻登记全程音视频记录,实现跨县(市)结婚登记。争取资金逐步完成2009年至2020年95721份婚姻档案信息化工作。办理收养登记10例。
(七)深化殡葬制度改革。殡葬改革取得突破,宁德市绩效考评沿海县市第一名:1.坚持专项整治。1至12月,市殡葬执法大队共出动人员737人次,巡查“三沿六区”,现场制止及拆除坟墓39座,捣毁违建公墓 1处。督促乡镇(街道)深埋绿化去年上报的951座坟墓。全市平均火化率98.13%。2.骨灰有序管理。指导乡镇全部登记骨灰去向、造册留存。积极引导安放(葬)公益性骨灰楼堂,截至12月底,全市骨灰入楼率为70%,与往年持平。下发21名聘用专职骨灰管理员全年工资45.36万元。3.完善殡葬基本保障。至12月底,减免困难群众(五保、低保等)殡葬基本服务费298例、678600元。超程补助1428例,补助71400元。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S4地块18亩手续完备,作为项目一期开发建设,目前已部分建成且对外出售。项目S1、S2、S3地块,目前正在办理土地农转用和施工建设报批等前期工作。4.文明祭扫保安全。各公墓区和殡葬服务机构按要求做好清明祭扫应急预案,落实防疫措施,加强管控,累计监测检查44492人、8545辆车,清明节期间平稳安全。
二、2021年工作存在问题
(一)养老工作方面。部分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薄弱,公建民营难度较大,很难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提升;因资金问题,互助孝老食堂项目进展不够快。
(二)社会救助方面。对象识别不够精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参与比对的部门信息不全,相对于“准确、全面核对居家庭经济状况”的要求还有差距。
(三)殡改工作方面。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进展缓慢,各乡镇(街道)火化率进度不平衡,乱建坟墓现象时有发生。
三、2022年工作计划思路
2022年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省、宁德市、福安市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兜好基本民生底线,加快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持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工作重点任务如下:
(一)养老事业发展方面。落实市委、市政府2022年19个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加大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满足全市老年人对于优质高效养老服务的需求。1.孝老食堂建设工作。统筹利用现有农村幸福院、老人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因地制宜,整合利用原有场所,在2022年底前建成100个互助孝老食堂,解决贫困、留守、孤寡、高龄、失独、重残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用餐问题。2.幸福院质量提升工作。全面提升我市77所已建已运营农村幸福院基础设施和运营质量、服务水平,开展星级评估,全年评估认定三星级农村幸福院59所、四星级13所、五星级5所。3.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扩面工作。目前我市居家养老专业化购买服务已覆盖我市12个乡镇(街道),服务对象人数已达10708人。计划于明年扩面至全市22个乡镇(街道),预计可为全市31099名“6+1”类服务对象提供健康检测、紧急救援、定期回访等服务。4.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提升、改造、扩建现有优质乡镇(街道)敬老院,至少升格建成2所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增加养老床位80张以上。5.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对398户困难老年人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采取施工改造、设施配备等方式,改善老年人家庭居住条件,从而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生活不便,降低在家庭发生意外的风险,提升居家养老品质。此外,继续做好孤儿(事实孤儿)助养、完全失能老年人照护、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等工作。
(二)社会救助工作方面。1.为特困供养人员购买团体人身医疗保险。该项目计划拟于2022年1月正式投保,届时将惠及我市3700多名特困供养人员,此举将保障特困供养人员不再因意外或疾病住院,照料护理费用过高导致生活再度陷入困境,更加筑牢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的安全网,让特困供养人员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2.开展低收入家庭救助帮扶。为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员收入在我市低保标准的1至1.5倍之间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认定为低收入家庭。3.完善社会救助绩效考核体系。及时对接宁德市民政局,对标对表,不断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2022年年底开展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发展成效绩效考核。4.跨省通办残疾人两项补贴。指导规范22个乡镇(街道)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任意的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5.完善临时救助方式。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实施“先行救助”“分级审批”,及时发放临时救助金,救急、救难,增强救助时效性。6.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按季节时序开展“夏日送清凉”、“寒冬送温暖”活动,主动巡查特殊地点、提供帮助,积极协助或护送受助人员返回户籍地,确保救助对象安全。
(三)老区建设发展方面。1.进一步细化老区村项目整合和管理。严把项目建设关,推行全程跟进监督机制,实行精细化管理,与乡镇(街道)密切配合,对项目资金进行统筹安排并实行严格的财务监管,确保项目资金进行规范使用、年底前全面完成2022年老区项目建设任务。2.进一步打好老区红色品牌。立足老区村优势资源,结合2021年推出的“十条路线”的反响效果,继续整合资源,谋划推出“福安老区红月历”,按时令变化和地域特点,每月推介一条福安老区村精品研学、旅游线路,结合红色旅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借助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老区的革命传统和精神,打响、打好老区旅游宣传牌,打造知名老区。3.进一步推进阳光1+1牵手行动平台建设。牢牢把握“阳光1+1牵手计划”行动目标任务,着眼老区村情,坚持问题导向,在实施帮扶项目、提供人才支持、协助科学决策、拓宽资源链接等方面积极主动作为,充分调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力量,积极支持老区开发建设。
(四)基层政权建设方面。举办2022年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培训班和社区工作者培训班。按省、市财政安排继续下拨社区居委会运转补助资金、城市社区办公场所建设补助经费;开展“流动红旗”社区评比工作并发放奖励经费,全年预计3.6万元;审核并发放2022年离任村主干地方生活补助费预计350万元。
(五)社会事务管理方面。1.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在22个乡镇(街道)全部完成社工站挂牌的基础上,每个社工站配备两名以上社工,依托社工站开展社工服务项目,全市至少完成两个典型社工项目。2.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开展社会组织监管效能提升专项行动,强化双随机抽查、约谈、责令整改等措施,倒逼“僵尸”社会组织退出。坚决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全面小康建设。3.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程序。开展业务提升行动,定期组织业务培训,适时组织案例分析,提升实操水平。补充完善婚姻登记历史数据,加快历史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2022 年 6 月底前力争实现1978年以来现存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的电子化,电子档案同步共享到全国婚姻登记电子档案库,符合单独、实时调阅的要求,实现新办婚姻登记档案实时电子化,确保实现新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电子档案实时提档。提升婚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提高社会关注度,积极推进结婚免费颁证服务。
(六)殡葬制度改革方面。持续深化殡葬改革,针对火化率偏低的乡镇(街道),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全市平均火化率达标。指导乡镇(街道)改进殡改信息网络,核实人口台账各项信息,强化减员实时报告制度、强化管控预警能力。严格火化证、安葬证的管理使用,杜绝两证违规流入社会。加大乱建坟墓专项整治力度,坚决打击“三沿六区”范围内新建或翻新坟墓。力争大幅提高全市平均火化率、年底完宁德市考核指标任务。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度。2022年3月动工建设新殡仪馆。城市公益性公墓在S4地块18亩部分建成对外出售的基础上,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S1、S2、S3地块,民政局负责完成前期工作,城投集团负责项目资金及建设,争取2022年由城投集团开发并出售。
(七)安全和谐发展方面。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安全稳定意义重大。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化社会救助“漏保漏救”问题整治,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要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把好动态监测、疫苗接种等各项重点关口、关键环节,持续守好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要压实安全管理责任,抓好民政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全力确保养老机构等民政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房屋安全、食品安全、人员安全。要落实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责任,坚持扫黑除恶力度不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推进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妥善处理信访事项,确保民政工作领域安全和安定稳定。
(八)加强党的领导方面。要强化民政系统党的建设,2022年要及时、周全完成中共福安市民政局机关党委换届。全体党员干部都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宁德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省第十一次、宁德市第五次、福安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和福安市委工作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要诚恳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要高度重视市委巡察民政局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守好意识形态“责任田”,运用现代新闻传播规律加强新闻宣传,讲好民政故事。要依法依规行政,全面深化审批改革、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确保福安民政事业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总之,要引导广大民政党员干部,鼓足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为民爱民、履职尽责中强化担当作为,着力补齐民生短板,保民生、兜底线,紧扣“五福新城、全家福安”发展目标,巩固安全发展良好态势,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全方位推进福安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福安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