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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ND06110-0300-2022-00022 文号 安政民〔2022〕194号
        发布机构 福安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8-26
        标题 福安市民政局 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ND06110-0300-2022-00022
        文号 安政民〔2022〕194号
        发布机构 福安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8-26
        标题 福安市民政局 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福安市民政局 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安市民政局 2022-09-02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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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原)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减税降费和坚决制止“乱收费”的部署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的安排部署,市民政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定于8月至9月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工作(以下简称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坚决制止和查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全面引导和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积极贡献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自查重点

        各(原)业务主管单位(名单见附件3)、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在自查自纠工作中,重点查找以下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并进行清理整治: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5.利用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或者其他行政影响力违规收费;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8.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13.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未按要求进行调整和规范;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15.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原)业务主管单位和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要高度重视2022年度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将其作为服务中心大局、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动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激发活力贡献力量。

        (二)抓好工作落实。请各(原)业务主管单位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所主管和服务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对照自查重点,对自身及各分支(代表)机构2021年6月1日—2022年5月31日期间的所有收费项目(包括收取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接受捐赠等)深入彻底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如实填写《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见附件1)。同时,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主动减免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力所能及地为会员企业减轻负担,并认真填写《2022年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我为企业减负担”工作情况表》(见附件2),于9月1日前收齐,纸质版盖章后扫描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报送市民政局社团办。(地址:福安市民政局地名区划勘界办(传真:0593-6798966,电子邮箱:famzst@163.com,地址:福安市中兴西路16号市政府大院1号楼二楼市民政局)

        (三)加强监督检查。市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发改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抽查检查工作方案,对部分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对于抽查检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整改不到位等情形的,将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公开曝光、评估降级等措施予以处罚。

        市民政局联系人及电话:黄芝灵,0593-6577816;

        市发改局联系人及电话:郑  羽,0593-6553038;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及电话:陈宏丰,0593-6606382。

         

        附件:1.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

              2.2022年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我为企业减负担”工作情况表

              3.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原)业务主管单位名单

              4.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名单

        福安市民政局   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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