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 > 农业农村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索 引 号 | ND06120-3000-2021-00025 | 文号 | 安人居办〔2021〕2号 |
发布机构 | 福安市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1-11-02 |
标题 | 福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度福安市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提升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ND06120-3000-2021-00025 | ||
文号 | 安人居办〔2021〕2号 | ||
发布机构 | 福安市农业农村局 | ||
生成日期 | 2021-11-02 | ||
标题 | 福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度福安市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提升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绩效考核工作,现将《2021年度福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福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安市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1月2日
2021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绩效考核工作,根据《中共福安市委办公室 福安市beat365官网下载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365bet体育35元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安市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1〕19号)要求,《中共宁德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宁德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委振兴办〔2021〕9号)文件,制定本工作方案。福安市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市19个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二、考核时间
2021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绩效考核工作于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考核指标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一革命四行动”等6个方面(详见附件1):
(一)组织领导。主要包括研究部署工作、督查整改落实及信息报送等情况。
(二)农村改厕质量提升。主要包括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公厕管护等情况。
(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主要包括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垃圾干湿分类、全镇域落实垃圾分类机制及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情况。
(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主要包括新建乡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管护、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及水土流失治理等情况。
(五)农房整治提升。主要包括村庄规划编制、农房整治及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等情况。
(六)村容村貌品质提升。主要包括村庄清洁行动、农村道路建设、绿盈乡村建设、美丽庭院创建及农村供水管网等建设情况。
四、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自评、评议评分、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实行评分制,并设置加分项和扣分项,评分和加分合计不得超过100分。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3个等次,考核得分95分以上并排名前三位的为优秀等次,考核得分位居后两位并低于90分的为一般等次,其他为良好等次。
五、考核步骤
考核分4个步骤进行。
(一)自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对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绩效考核内容,逐项进行自评,填写附件《2021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考评指标及自评表》,同时提供加分相关证明材料,于2022年2月28日前报送市人居办。
(二)评议评分。市人居办组织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对乡(镇、街道)自评报告内容和相关领域指标数据进行核实,并对考核内容进行评分,对加分项、扣分项提出意见。
(三)日常监督评分。市人居办根据2021年度日常检查、经验推广、调研掌握情况对乡(镇、街道)进行评分。
(四)综合评价。市人居办组织市直有关部门,根据评议评分、日常监督评分,对乡(镇、街道)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各乡(镇、街道)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绩效考核结果建议意见,上报市领导审定。
六、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名义予以通报,并抄送市委组织部,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评为优秀等次的乡(镇、街道)予以表扬,作为资金分配、项目安排、奖励评优、政策先行先试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点对点通报相应乡(镇、街道),督促整改落实。
七、考核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绩效考核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人居办具体负责。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考核结果准确反映工作绩效。
(二)坚持客观公正。各乡(镇、街道)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照考核内容和要求逐项总结报告情况,对提供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实反映各地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工作成效。市直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责任分工,细化考核评分标准,认真核实数据,提出评分和加、扣分意见,评分必须客观、公正,体现差异性。
(三)严肃考核纪律。参加绩效考核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严格按照程序、标准和要求开展考核工作,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21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考评指标及自评表
附件
2021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考评指标及自评表
考核 项目 |
考核 指标 |
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
自评得分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100分)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100分)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100分)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100分) |
1.组织 领导方面 (15分) |
①研究部署、协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5分) 建立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得1分;设立办事机构得1分;制定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得1分;领导机构研究部署,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3次(含)以上得1分;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得1分。 |
|
②督查整改落实情况(5分) 跟踪落实各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整改情况,全部完成整改得5分,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一起扣1分。 |
|||
③信息报送情况(5分) 认真、及时上报日常工作报表、工作总结、督查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得5分。未上交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
2.农村改厕质量提升方面 (15分) |
①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情况(8分) 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8%以上得4分;按要求完成农村户厕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得4分,未按要求排查或整改不到位发现一起扣1分。 |
||
②公厕管护情况(7分) 公厕布局合理、管护机制健全得7分,未落实一长两员制度一起扣1分,日常卫生保洁不到位发现一起扣1分。 |
|||
3.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方面 (15分) |
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效(4分) 村内环境卫生达标得4分(房前屋后杂乱、垃圾转运不及时、卫生保洁不到位、河道脏乱差等情况,发现一项扣1分)。 |
||
②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4分) 完成市里下达的年度生活垃圾干湿分类试点村任务得4分,未达到年度任务的按未完成任务量占年度任务量比例扣分。无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按缺项计。 |
|||
③乡镇全域落实垃圾分类机制情况(3分) 溪柄镇开展全镇域落实垃圾分类机制且做到垃圾分类“六个有”(有工作机制、有宣传发动、有有机垃圾处理设备或设施、有资金保障、有减量成效、有总结)的得3分,1个村不达标扣0.5分,扣完为止。其他乡(镇、街道)按缺项计。 |
|||
④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4分)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2%以上得2分,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得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 |
|||
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方面 (15分) |
①新建乡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情况(3分) 完成市里下达的年度新建乡镇污水管网任务的得3分,未达到年度任务的按未完成任务量占年度任务量比例扣分。无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按缺项计。 |
||
②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情况(3分) 完成市里下达的年度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任务的得3分,未达到年度任务的按未完成任务量占年度任务量比例扣分。无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按缺项计。 |
|||
③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管护情况(3分) 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管护有效得3分(没有设立标识牌、警示牌、围栏、杂草丛生等情况,发现一项扣1分)。 |
|||
④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情况(2分) 完成市里下达的年度安全生态水系建设任务的得2分,未达到年度任务的按未完成任务量占年度任务量比例扣分。无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按缺项计。 |
|||
⑤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完成情况(2分) 完成市里下达的年度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任务的得2分,未达到年度任务的按未完成任务量占年度任务量比例扣分。无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按缺项计。 |
|||
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情况(2分) 化肥使用量比上年度减少2%以上得1分,农药使用量比上年度减少2%以上得1分,未完成的视情况予以扣分。 |
|||
5.农房整治提升方面 (15分) |
①村庄规划编制情况(5分) 完成市里下达的年度村庄规划编制任务数量的得5分,未达到年度任务的按未完成任务量占年度任务量比例扣分。无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按缺项计。 |
||
②农房整治行动实施情况(5分) 完成市里下达的裸房整治年度任务的得5分,未达到年度任务的按未完成任务量占年度任务量比例扣分。无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按缺项计。 |
|||
③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情况(5分) 潭头镇出台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得1分;建筑、景观规划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审定并交付实施,得1分,完成用地和项目审批、三通一平,得1分,规划设计方案水平1分,村民参与共同缔造情况1分。无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按缺项计。 |
|||
6.村容村貌品质提升方面 (20分) |
①村庄清洁“三清一改”拓展优化(4分) 每个村均开展村庄清洁专项行动4次以上,提供活动方案、照片等内业档案得4分。 |
||
②农村道路建设情况(4分) 完成市里下达的农村道路建设年度任务的得4分,未达到年度任务的按未完成任务量占年度任务量比例扣分。无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按缺项计。 |
|||
③绿盈乡村建设情况(4分) 完成市里下达的绿盈乡村建设年度任务的得4分,未达到年度任务的按未完成任务量占年度任务量比例扣分。无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按缺项计。 |
|||
④美丽庭院创建(4分) 完成市里下达的年度美丽庭院创建任务的得4分,未达到年度任务的按未完成任务量占年度任务量比例扣分。无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按缺项计。 |
|||
⑤农村供水管网建设(4分) 完成市里下达的年度农村供水管网建设任务的得4分,未达到年度任务的按未完成任务量占年度任务量比例扣分。无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按缺项计。 |
|||
加分项 (5分) |
经验总结有在县级以上推广的,得1分。在市级以上采纳并推广的,得2分。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在省市名列前茅、或受到表彰表扬肯定的、或作典型经验交流的,或在县级以上党刊党报(电视台)宣传推广的,予以正向激励,得3分。 |
||
总分合计 |
(此件主动公开)
福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