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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ND06114-3002-2021-00078 文号 安人社〔2021〕72号
        发布机构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1-05-28
        标题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ND06114-3002-2021-00078
        文号 安人社〔2021〕72号
        发布机构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1-05-28
        标题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5-28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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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股室、直属单位:

          现将《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8日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履行人社部门职能,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增强监管实效,根据《福建省人社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闽人社办〔2020〕47号)、《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宁人社〔2017〕108号)及《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宁人社〔2021〕85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要求,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目标,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按不同抽查类型、抽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配对,实现规范监管行为,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督促企业诚信守法,营造公平竞争、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

          二、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范围,分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其他行政执法事项两大类。2021年随机抽查事项、检查内容和实施主体《福安市人社系统2021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详见附件1。政府内部检查事项,涉及投诉举报检查、重大问题和隐患检查,重点问题专项检查等事项不列入随机抽查范围,由各职能股室、直属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开展。对法律法规规章未规定的监管事项,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三、抽查对象和内容

          (一)抽查对象 

          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由业务主管股室、直属单位负责动态调整监管对象名录库。“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使用劳动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双随机抽查功能,抽取本区域内监管的用人单位。

          (二)抽查比例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年抽查1至2次,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市场主体的5%或不少于50家。对涉及安全和民生的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可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三)随机抽取方式 

          通过系统随机抽取程序或“摇号”等方式,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如被抽查对象在3个月内已接受过抽查且不属于异常市场主体,可予以免检。

          四、抽查人员

          人社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按照人员及执法资格变动情况动态调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福安市人社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详见附件2)。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以上检查人员(可按实际需要人数1—3倍抽取)组成检查组,被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确有其他重要公务无法参加的,按抽取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抽查实施

          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应于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并严格按照《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涉企检查活动的通知》(宁人社〔2016〕48号)规定实施。各实施抽查股室、直属单位要精心组织部署,强化力量保障,推动工作开展。

          (一)依法规范实施检查。各实施抽查的股室、直属单位要依据各自“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具体检查项目、程序、方式、标准及要点等注意事项和工作要求。各检查组要按照《宁德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和《宁德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执行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及要求,依法规范实施检查,保证检查质量和效率。

          (二)及时录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各检查组要在检查结束后尽快形成检查结论,报实施检查的股室、直属单位汇总,实施检查的股室、直属单位应通过本局门户网站、互联网+监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等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录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确保检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

          (三)后续处理和总结完善。各实施检查的股室、直属单位要根据检查结论,抓紧做好后续处理工作,除需要立案调查外的都要在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将相关材料报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以便汇总上报。立案调查的要依法依规处置,及时公示处理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实施检查股室、直属单位要加强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抓好落实,推动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各检查组到被检查单位检查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群众纪律,不得接受宴请,不得接受馈赠的礼品,不得干预被检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后续衔接,实施联动。各实施检查股室、直属单位要做好检查后续事宜处置和相关线索资料移交工作。对检查组报送的被检查单位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或案件线索材料,要根据本级内设及直属机构职责分工,移交本级相关业务或办案机构进一步调查处理,做到抽查监管无缝对接。要注重检查结果的运用,涉及企业的,依据检查结果对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登记进行重新评价。

          (三)加强培训,做好保障。要加强检查人员业务学习培训,组织检查人员认真学习相关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监管执法业务知识,提高检查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加强统筹调度安排,落实人员和车辆等相关执法检查保障,保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序时进度实施。

          (四)宣传信息,营造氛围。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要向对口的上级部门请示汇报。要加强与各种新闻媒体的合作,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人社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意义作用、动态情况、工作成效和先进经验。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检查中宣传、讲解好人社部门的法律法规政策,扩大人社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取得被检查单位更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附件:1.福安市人社系统2021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福安市人社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3.福安市人社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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