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行业协会:
为加快我市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根据《中共福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福安市支持人才引进培养奖励六条措施>进行修订的通知》(安委人才〔2020〕3号),现对2022年我市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福安市支持人才引进培养奖励六条措施>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新申报对象必须在2021年6月16日起至2022年6月15日新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在我市企业服务满1年(含)以上(以劳动合同时间为准),且在我市缴纳企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
(二)申报对象所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必须与所就业企业从事岗位专业相一致。
(三)申报对象不包括公务员、参公和事业单位人员。
(四)已成功申领我市第一年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助的对象。
二、奖励标准
(一)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每年一次性奖励2400元;
(二)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每年一次性奖励1200元;
(三)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每年一次性奖励360元。
以上奖励经费连续发放3年,按年度申报兑现。
三、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初审与申报。由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后,统一报福安市“一站式”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福安行政服务中心9楼918室)。
(三)材料复审。由市人社局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复审,并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四)公示及兑现。市人社局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补助经费拨到用人单位基本账户,由单位奖励给个人。
四、所需材料
(一)《福安市专业技术人才奖励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申报人身份证;
(三)申报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四)申报人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合同期限1年及以上);
(五)申报人的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近一年);
(六)申报人的工资发放证明、考勤记录等证明;
以上材料(二)(三)(四)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复印件均需申报单位签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第一年新申报人员按照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第二年申报人员只需提供《福安市专业技术人才奖励申请表》一式二份,勾选年份,加盖公章。
五、其他事项
(一)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奖励一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逾期将安排下一年度申报。
(二)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应提交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发现弄虚作假骗取奖励金或申报单位将奖励金挪作他用的,按有关规定追回奖励金并取消该企业今后该项奖励的申报资格。
(三)申报单位要及时做好奖励金发放工作,相关部门将不定期对奖励金发放情况进行督查核实。
(四)联系人:王玮,联系电话:0593-8988708。
附件:福安市专业技术人才奖励申请表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