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索 引 号 ND06114-3002-2022-00065 文号 安人社〔2022〕84号
        发布机构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2-06-06
        标题 中共福安市委组织部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人才驿站”建设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ND06114-3002-2022-00065
        文号 安人社〔2022〕84号
        发布机构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2-06-06
        标题 中共福安市委组织部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人才驿站”建设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中共福安市委组织部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人才驿站”建设的通知

        来源: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6-14 11:46
        | | | |

        各乡(镇)beat365官网下载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365bet体育35元、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人才驿站”建设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92号)和宁德人社局《关于“人才驿站”建设的通知》(宁人社〔2019〕169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引才聚才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我市“人才驿站”建设,着力打造人才互动交流与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加快人才驿站建设,旨在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超越,实施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优化人才生态,进一步强化人才支撑。创建具有我市特色的“人才驿站”,构建人才互动交流与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健全党政部门联系、关怀和凝聚人才的网络体系,对人才政治引领吸纳,引导人才更好地融入我市新发展格局。

          二、建设模式

          立足我市产业行业的人才服务需求,拟建设服务型、专业型、联谊型、创业型、综合型等人才驿站。

          (一)服务型人才驿站。可依托县级行政服务中心、人才服务机构、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或交通便利、设施完善的乡村设立,面向各类人才开放。提供人才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

          (二)专业型人才驿站。可设立在学术氛围较浓的高校、科研机构,也可设立在产业集群核心企业或行业技术中心,面向专业人才开放。开展同业人才之间交流研讨,开展创新论坛、学术 探讨、创意实践、技术分享等各种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三)联谊型人才驿站。可依托环境幽雅的主题休闲场所、创业咖啡设立,也可设立在驻外人才工作机构,面向各类人才开放。开展人才寻访和引才推荐工作,为各类人才来宁参访、学术交流提供便利和服务;策划组织各种联谊、沙龙活动,提供人文关怀,发挥人才家园作用,为党委、政府人才工作部门联系、凝聚人才搭建平台。

          (四)创业型人才驿站。依托大学生创业园、众创空间、电商产业园、人力资源产业园等设立,面向创业人才开放。开展创业培训、项目路演、创投评估、产品推介、合作洽谈等创业对接活动。

          (五)综合型人才驿站。可综合以上服务内容, 建成多功能、大容量、全方位的综合型人才驿站。

          三、建站条件

          1.场所选址 

          (1)选择交通便利、便于联系人才和服务人才的场所。

          (2)具备开展人才活动的基本条件,能提供空间面积大小合适、相对独立的交流场所或会议室。

          2.依托机构 

          (1)有主体经营发展业务,优选以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为主要业务的机构。

          (2)能保障人才驿站日常维护与运作,无偿或低偿提供驿站服务功能所需的必要条件。

          3.基础设施 

          (1)人才驿站入口、门面等显着位置张挂“人才驿站”牌匾,内设场地结构需有人才元素贯穿。

          (2)设立人才政策宣传、服务专区,提供人才政策资料、人才情况登记表、人才驿站活动登记表、需求表以供取用。

          (3)配备网络、多媒体、桌椅及内容板书等会议必备基础设施设备。

          4.运作保障 

          1.明确定位人才驿站功能,服务人群定位清晰。

          2.有举办过各项人才活动的具体实施案例。

          3.配备人才政策宣讲员至少1名、专(兼)职管理人员1名。

          四、驿站运作

          ()申报流程。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成立考核小组,依据《福安市人才驿站建设评定标准》(详见附件3),每年对建站满一年的“福安市级人才驿站”进行实地考核和佐证材料审核,对考察通过的授予“福安市人才驿站”牌匾。

          ()驿站管理。人才驿站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全市人才驿站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负责日常运行跟踪联络,承载建设人才驿站的单位协助配合。

          ()活动开展。人才驿站(不包括综合服务型)应于每年年初制定具体年度目标计划,全年组织开展人才活动至少4次,服务人数不少于50人,由承载人才驿站建设的主体单位负责策划组织实施。人才驿站在开展活动前应将活动方案、《人才驿站活动登记表》报备人社局后方可组织实施。支持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省市有关人才工作部署,联合人才驿站策划开展人才公益性活动。支持鼓励"天湖人才"等我市高层次人才自发组织活动。

          (四)年终考核。各人才驿站每年年底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提交当年度人才活动工作总结。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每年对所辖人才驿站进行评估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人才驿站运营管理、引才人次、活动情况、宣传报道、专家反馈等5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评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评分80分至89分为合格;评分70至79分为基本合格;评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于考核评分基本合格(70-79)的,组织、人社、和各相关单位应监督其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以及考核“不合格”(70分以下)的,摘除“福安市人才驿站”牌匾。对于活动效果佳、参与度高、服务周到、广受管理单位和服务对象好评的,市人社局会根据运行情况给予每站每年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经费奖励,奖励经费由福安市人才专项经费列支。

          (五)经费补助。人才驿站经报备市人社局开展的活动,市人社局将给予承载人才驿站建设的主体单位相应活动经费补助,补助标准为500-2500元/场(次),根据活动实际开展情况按次结算或每年年底统一结算,所需费用从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对于人才群体自发组织开展的活动,如属公益性活动,可参照给予承载人才驿站建设的主体单位相同标准活动经费补助。人才驿站的补助经费纳入人才专项经费预算。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行动。加强“人才驿站”建设是构建人才服务体系、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动设立一批功能各异、特色明显的人才驿站。应建设服务型人才驿站,并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和人才服务需求,因地制宜建设相关类型的人才驿站。

          (二)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将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支持人才驿站建设。可根据实际情况,整合使用现有资源,或与党员驿站、文化驿站、青年驿站共建共享,提高场地使用率和服务人员工作饱和度,进一步优化和提升人才驿站服务。

          (三)发挥作用,激励典型。人才驿站要发挥人才交流和服务的桥梁纽带作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照人才驿站考核标准,适时对各人才驿站进行评估,从中择优推荐参加宁德市、福建省人才驿站评估。对于人才参与度高、服务周到、引才引智效果佳、人才评价好的人才驿站,推荐到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予以确定为示范站点,将给予每个站点5-20万元的建站补助。

          上述所有补助条款中与省市有关政策重叠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附件:1.“福安市人才驿站”建设情况登记表

              2.“福安市人才驿站”建设评定标准

              3.“福安市人才驿站”活动登记表

              4.“福安市人才驿站”考核自查表

              5.“福安市人才驿站”考核标准说明

         

          中共福安市委组织部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6日

         

        附件1

          “福安市人才驿站”建设情况登记表

          报送单位:                                年   月   日

        驿站名称

         

        类型

         

        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手机:

        E-mail:

        是否依托建站

         

        依托机构名称

         

        坐落地址

         

        建成时间

         

        场地面积(㎡)

         

        配备人员情况

         

        制度和硬件

        配置情况

         

        活动开展

        情况及效果

         

          备注:“人才驿站”类型分为服务型、专业型、联谊型、创业型、综合型。

         

        附件2 

        “福安市人才驿站”建设评定标准 

        申报单位:

             

        评定内容 

        及分值 

        指标分值 

        评分标准 

        现有情况 

        得分 

        场所选址和面积 (25分)

        驿站选址

        (10分)

        能提供交通便利、便于联系人才和服务人才的场所得10分,交通不偏僻或不便于联系人才和服务人才的场所减5分。

           

        场所面积

        (15分)

        具备开展人才活动的基本条件,面积达到50平方米得2分,每增加50平方米加2分,封顶10分,能提供空间大小合适、相对独立的交流场所得5分。

           

        依托机构      (25分)

        有主体经营发展业务(10分)

        能在某一领域或行业集聚、传承、引领、引进、发展各类人才的主体得8分,以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为主的业务机构得2分。

           

        运营和保障

        (10分)

        有资金保障人才驿站日常维护与运作、无偿提供驿站所需服务得10分;低偿提供驿站所需服务得5分。

           

        表彰奖励情况

        (5分)

        近三年在相关领域或行业获得福安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表彰、表扬、推广经验做法、指示肯定、典型发言,每次1分,封顶5分。

           

        基础设施

        (25分)

        门面情况

        (2分)

        有较为方便的出入口得1分,有显着位置可悬挂牌子得1分。

           

        人才元素体现

        (5分)

        有体现相关人才元素的布置得5分。

           

        基本服务功能

        (8分)

        有提供人才政策宣传区域得4分,有服务人才专区功能得4分。

           

        会议必备的基础设施(10分)

        配备网络、多媒体、桌椅及板书等会议必备的基础设施,每项2.5分。

           

        运作保障

        (25分)

        驿站功能定位

        (5分)

        驿站功能明确得3分,服务人群定位清晰得2分。

           

        活动开展情况

        (10分)

        有举办各项人才活动的具体实施案例得5分;每年有能力组织开展人才活动至少4次,服务人数不少于50人(不包括综合服务型),每次得1分,达不到50人次减2分。

           

        人员保障

        (10分)

        能够配备人才政策宣讲员1名得5分,专(兼)职管理员1名得5分。

           

        备注:1、总分100分,60分为及格分。

        2、根据工作要求及发展情况,可适时调整评定内容和分值。

          

        附件3

          “福安市人才驿站”活动登记表

        活动名称:

        承办人才驿站:

        活动时间:

        拟参加对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邀请

        嘉宾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备注

               
               

        活动内容简介:

        人社局或乡镇、

        市直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附件4

          “福安市人才驿站”考核自查表

        驿站名称

         

        类型

         

        负责人姓名

         

        负责人联系方式

         

        依托机构名称

         

        坐落地址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完成情况 

        自评 

        得分 

        考核得分 

        1. 运营管理

        (18分)

        1-1

        硬件设施

        情况

        (9分)

        ①悬挂人才驿站标牌(3分)

             

        ②人才驿站活动场所(3分)

             

        ③设立人才政策宣传专区

        (3分)

             

        1-2

        管理制度

        建设情况

        (9分)

        ①管理人员配备(3分)

             

        ②制定人才驿站管理制度

        (3分)

             

        ③制定人才驿站年度目标计划(3分)

             

        2. 引才人次

        (27分)

        2-1

        人才情况(9分)

        ①建立人才信息档案(5分)

             

        ②建立合作的人才数量

        (4分)

             

        2-2

        服务情况(18分)

        ①高层次人才进站(12分)

             

        ②承接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的调研(6分)

             

        3. 活动成效

        (35分)

        3-1

        活动计划(10分)

        ①制定人才活动年度计划(5分)

             

        ②人才活动年度计划落实情况(5分)

             

        3-2活动情况

        (25分)

        ①人才活动服务人数(5分)

             

        ②开展人才活动次数(20分)

             

        4. 宣传报道

        (10分)

        4-1宣传报道情况(10分)

        ①媒体报道情况(10分)

             

        5.专家反馈

        (10分)

        5-1人才满意度

        (10分)

        ①人才对驿站服务的满意度(10分)

             

        合计

        100分

               

          

        附件5

          “宁德市人才驿站”考核标准说明

          1.“1-1硬件设施情况”指标:

          悬挂人才驿站标牌” 是指在人才驿站入口或门面等显着位置张挂“福安市人才驿站”标牌,得3分。

          “②人才驿站活动场所”是指驿站有具体的活动场地,得3分。

          “③设立人才政策宣传专区”是指驿站在活动场地里设置宣传区,提供相应人才服务需求的政策宣传,得3分。

          “2-1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指标:

          管理人员配备”是指驿站有明确管理人员,负责联谊联络和人才活动等后勤保障工作,得3分。

          “②制定人才驿站管理制度”是指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人才驿站管理办法、人才驿站财务管理制度、人才驿站服务清单。每制定一项得1分,封顶3分。

          “③制定人才驿站年度目标计划”是指依据自身发展及功能制定人才驿站年度目标计划,依据计划的完整度,酌情给分,封顶3分。

          2.“2-1人才情况指标:

          ①建立人才信息档案”是指驿站结合发展规划,依据《人才情况登记表》,采集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乡土人才等各类人才数据,建立人才信息档案。每采集一条得0.2分(境外引进人才每条0.5分),封顶5分。

          “②建立合作的人才数量”是指与人才保持良好的联系,通过聘用、柔性引进等形式建立合作关系的人才数量,每建立一人得0.5分,封顶4分。

          “2-2服务情况”指标:

          “①高层次人才进站”是指邀请县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进站,每人3分,封顶12分。

          “②承接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的调研”是指承接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的调研,每次2分,封顶6分。

          3.“3-1活动计划”指标:

          “①制定人才活动年度计划”是指驿站结合自身实际及功能制定人才活动年度计划(内容含本年度计划开展的活动次数,每场活动主题、地址、时间、时长、拟参加对象、经费等)。依据计划的完整度,酌情给分,封顶5分。

          “②人才活动年度计划落实情况”是指对照年初制定的人才活动年度计划核对活动开展情况(活动内容、形式、时间等因疫情等原因发生调整可附说明)。依据计划的完成度,酌情给分,封顶5分。

          “3-2活动情况”指标:

          人才活动服务人数”“开展人才活动次数”是指由承载人才驿站建设的主体单位负责策划组织实施,每年开展人才活动至少4次,服务人数不少于50人。服务人数满足50人得1分,每增10人得1分,封顶5分,依据活动签到表人数计算;人才活动满4次得20分,少1次扣5分。每次活动应有活动方案、《人才驿站活动登记表》、参会人员名单(含签到表)以及活动照片等资料,每少一项扣1分。

          4.“4-1宣传报道情况”指标:

          媒体报道情况”是指关于人才驿站以及开展人才活动官方媒体宣传报道,包括报纸、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省级报道一次5分、宁德市级报道一次3分、福安市级报道一次2分,封顶10分。

          5.“5-1人才满意度”指标:

          人才对驿站服务的满意度”是指进站人才对驿站服务的满意度,满意度100%(10分),满意度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