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头街道办事处:
《关于对福安市物业管理乱象的提案》(第2022381号)收悉。现将我单位的会办意见反馈如下:
我局执法人员依据职权范围于2022年7月5日至6日前往香樟苑小区业委会和物业管理处,对停车收费问题进行调查。
经查,福安市香樟苑小区于2022年5月5日召开业主代表大会,会议经讨论表决形成了《香樟苑小区车辆管理暂行办法》,于2022年5月6日进行公示,从2022年5月20日开始施行。因车位紧张,该小区车库未对外营业,对已登记的业主长期使用的第一辆小汽车免收停车费,对已登记的业主长期使用的第二辆及租户长期使用的小汽车收取费用。另外,我局收到香樟苑业委会的《情况说明》,香樟苑业委会委托福建晶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按《香樟苑小区车辆管理暂行办法》对业主车辆进行管理和收费。上述收费事项和标准经过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讨论表决。
依据《福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安价〔2017〕68号)第四条“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属经营性服务收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分不同停车场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定价管理。除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外,其他停车场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停车场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的规定,香樟苑停车场属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其他停车场类别,由停车场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综上所述,福安市阳头街道富春香樟苑业主委员会对香樟苑停车场拥有自主制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权力,并已将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另外,我局已责令香樟苑停车场按照停车场收费“十个清”“十个不”要求整改收费告示牌。
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