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铮委员:
《关于加强路边熟食摊点的卫生安全建议》提案收悉。现将我单位的分办意见反馈如下:
我局认为该提案对于规范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着很好的推动作用,感谢您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一、加强与乡镇(街道)政府的协作配合。我局根据《福建省食品摊贩登记办法》、《福建省小餐饮登记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小餐饮及食品摊贩由乡镇(街道)登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2022年上半年,我市新办理小餐饮登记证157家,目前全市小餐饮共登记680家。
二、加大对餐饮单位的查处。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的餐饮服务单位,禁止开展餐饮经营活动。2022年至今,已立案18起,办结14起,罚没金额5.355万元。同时,根据《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对风险较高、违法行为频发、管理不规范不卫生、“夫妻店”、外卖专营店等薄弱环节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对拒不改正的经营户予以当场处罚。2022年至今,已立案30家,罚没收款1500元。
三、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我局联合乡镇、教育、城管等部门对全市学校、校园周边餐饮单位进行指导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在食品制度方面,夯实到具体工作,从食品留样、陪餐制度、索证索票、一品一码、人员健康等方面着手,进一步以制度强管理、以管理保安全;在安全隐患方面,进一步强调操作规范,重点检查冰箱、水槽、备餐、留样环节的操作标准,整治洗手更衣间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截至目前,我局已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对福安市学校及校园周边的经营活动起到了规范、指导作用。
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