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福安市城区排涝工程(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初设报告》)收悉。2020年12月11日,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了评审。报告编制单位按照技术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同意后形成《初设报告》报批稿上报审批,现批复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况
福安市城区排涝工程位于福安市坂中北部片区控规范围内,治涝范围包括长汀片区、坑下片区、松潭片区、湖口片区和溪东片区。根据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安市城区排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发改审批〔2019〕9号)及《关于同意福安市城区排涝工程分期建设的函》(安发改审批函〔2019〕20号)的意见,将福安市城区排涝工程分为两期实施,本期城区排涝工程为一期工程。经过赛江流域防洪工程一、二期(福安段)的建设,福安城区抵御外江洪水能力得到明显改善,但福安城区北部坂中片区防山洪排涝能力凸显不足,城区排涝工程一期工程的建设能减轻山洪和涝水的威胁,提高该片区防洪排涝减灾能力,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区域经济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城区排涝工程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滞洪区3 处,设排涝泵站3座,装机9000kW,整治河道0.315km,新建滞洪区及河道堤岸2.249km。
二、水文
1、设计暴雨
原则同意以白塔雨量站为设计参证站,采用《宁德市暴雨等值线图集》推求的设计暴雨成果。
2、设计涝水
原则同意采用华东特小流域推理公式进行计算,各涝片蓄排涝计算和设计洪水水面线推算方法及成果可行。
3、基本同意泵站运行水位与控制水位的关系、现状水闸过流能力、溪东片区起始水位等内容的分析成果。
三、工程地质
1、同意区域地质论述评价,同意工程区采用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相应地震烈度为Ⅵ度,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Ⅱ类场地)为0.40s。
2、基本同意《初设报告》中各分片区地质评价及基础处理方案。
3、基本同意《初设报告》中天然建筑材料的地质评价内容。
四、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工程任务
同意本工程任务是以防山洪和排涝为主,通过新建堤岸、滞涝湖、排涝泵站及河道整治,形成较为完善的现代化防洪排涝体系,初步解决长汀、坑下、松潭、溪东4个片区现状排涝问题,完善福安城区内流域的防洪、排涝体系,为区域提供防洪和排涝安全保障,同时达到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投资环境的目的。
(二)防洪排涝标准
基本同意本工程防山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排涝标准采用10年一遇;排涝泵站设计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
(三)工程规模
原则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工程规模:本次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滞洪区3处,设排涝泵站3座,总装机容量 9000kW,整治河道0.315km,新建滞洪区及河道堤岸 2.249km。具体如下:长汀片设排涝泵站1座,抽排流量 41.3m3/s,装机3200kW,新建滞洪区37亩(总40.5 亩),新建滞洪区堤岸881m; 坑下片设排涝泵站1座,抽排流量 46.4m3/s,装机5000kW,新建滞洪区16亩(总42亩),新建滞洪区堤岸498m;松潭片设排涝泵站1座,抽排流量 29.5m3/s,装机800kW(一期)新建滞洪区6亩(总40.5 亩),新建滞洪区堤岸240m; 溪东片整治河道0.315km,新建河道护岸630m。
五、工程布置和主要建筑物
(一)工程等级及标准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本工程等别为 IV 等,泵站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 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 级;排涝河道堤防、护岸、河道整治及滞洪区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 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同意本工程防山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排涝标准采用10年一遇;排涝泵站防洪标准采用30年一遇。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二)工程总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的各涝片区排涝泵站工程、滞涝湖工程、河道堤岸工程总体布置方案,即福安市城区排涝工程(一期工程)由护岸、滞洪区、排涝泵站及其附属建筑组成,工程范围为:长汀片区、坑下片区和松潭片区为富春大道至富春溪右岸防洪堤之间部分,溪东片区G104国道至富春溪左岸防洪堤之间部分。其中:
1.长汀片区包含长汀滞洪区和长汀泵站,长汀滞洪区设在长汀片区出口的富春溪现状堤后,设在原内河右岸,并且将内河囊括在滞洪区内,该内河出口为现状长汀水闸,长汀泵站站址布置在滞洪区内,距长汀水闸约70.0m。
2.坑下片区包含坑下滞洪区和坑下泵站,坑下滞洪区设在坑下片区出口的富春溪现状堤后,设在原内河左岸,并且将内河囊括在滞洪区内,该内河出口为现状坑下水闸(新松潭水闸),坑下泵站站址布置在滞洪区内,距坑下水闸约35.0m。
3.松潭片区包含松潭滞洪区和松潭泵站,松潭滞洪区设在松潭片区出口的富春溪现状堤后,现状有两条内河,出口均为现状松潭水闸,松潭片区一期部分仅拆除部分厂房,滞洪区设松潭水闸右侧,松潭泵站站址布置在滞洪区内,距松潭水闸约 135.0m。
4.溪东片区主要利用现有的内河结合城市总体规划进行整治。
六、机电及金属结构
1、基本同意排涝泵站主泵的型号及台数选择,主泵主要技术参数;基本同意泵站泵房布置;基本同意排涝站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的型号及数量选择。
2、同意本工程各涝区泵站供电负荷等级为二级,设计根据负荷性质拟分别由附近变电站10kV 母线引接两回采用电缆敷设供电。同意泵站设置1台变压器,高低压侧均为单母线接线,泵站两回 10kV 进线开关采用电气闭锁,电源间相互独立
互为备用;基本同意副厂房电气设备布设;基本同意本工程综合自动化系统结构。
3、基本同意本工程金属结构防腐设计方案。
七、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本施工导流方式、主体工程施工方法和施工总布置等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原则同意施工总工期按24个月进行安排控制。
八、投资概算
1、基本同意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定额及取费标准等内容。
2、工程总投资为22186.68万元,工程静态总投资为21418.90万元,其中:工程部分静态投资18998.94万元,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静态投资1705.90万元,水土保持工程静态投资414.06万元,环境保护工程静态投资300万元。
九、其他事项
(一)业主单位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做好各项工程配套工作,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并发挥效益。
(二)本工程涉及的移民安置、房屋拆迁及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三)要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保障水质安全和项目周边生态环境,确保项目如期发挥效益。
(四)严格控制工程建设规模、标准、投资和工期。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及国家、上级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工程建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严格验收管理。
附件1:总投资概算表
附件2:专家组复核意见
福安市水利局
2021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