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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基层单位:
根据《中共福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安委编办〔2021〕40号)文件精神,现将调整后的《福安市水利局权责事项清单》予以公布。具体为:
我局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共169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94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监督检查10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公共服务2项、其他权责事项34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奖励5项。
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机构职能及审批服务事项调整等致我局权责事项清单发生变动的,我局将提出调整权责事项清单的具体要求,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权责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福安市水利局权责事项清单汇总表
福安市水利局权责事项清单
福安市水利局
2021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192)福安市水利局关于公布权责清单的通知-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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