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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D06122-3000-2021-00007 | 文号 | 安文体旅〔2021〕135号 |
发布机构 | 福安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 生成日期 | 2021-07-15 |
标题 | 福安市文体和旅游局关于印发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D06122-3000-2021-00007 | ||
文号 | 安文体旅〔2021〕135号 | ||
发布机构 | 福安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7-15 | ||
标题 | 福安市文体和旅游局关于印发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市文体和旅游系统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相关企业:
现将《福安市文体和旅游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安市文体和旅游局
2021年7月15日
福安市文体和旅游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试行)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防汛防台风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汛防台风抗灾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福建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福安市文体和旅游局防汛防台风应急工作。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市文体旅游局成立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全局防汛防台风抗灾工作,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所属各单位、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
(二)领导小组职责
1、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文化、体育、旅游行业防汛抗旱安全监督管理,落实责任制,指导文旅体系统开展防汛抗旱安全知识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和游客防灾减灾意识;负责协调指导涉及全市发生的重大文旅体领域防汛抗旱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以及涉及有关部门参加的该领域重大防汛抗旱事件的处置、调查工作;有权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上报市政府。
2、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有关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传递、通报,执行和实施领导小组的决策,承办日常工作。
三、处置机制
(一)预警发布
建立健全全市文化、体育、旅游行业警告、警示通报机制。根据有关部门对暴雨、洪水、干旱等灾害的监测和预报信息,以及涉及本行业领域安全的实际情况,适时发布相关警告、警示,并将情况及时逐级上报。
各相关企业接到预警后,应立即采取防汛、防范地质灾害等安全措施,科学安排旅游行程和相关工作,避开危险时段和危险地段;在预报有大风、强降雨、雷暴等恶劣气象情况时,A级旅游景区特别是涉水景区,要及时关闭暂停营业,坚决做到游客安全第一;旅行社暂停组团参加漂流、滑索、探险、拓展训练等特种旅游项目,确保安全。
(二)救援处置与信息报告
涉及暴雨、洪水、干旱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文体旅游局和事发企业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在采取措施控制和处理事态的同时,第一时间向本企业和主管部门报告。市文体旅游局在接到报告后,对较大以上的旅游突发事件,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局和上级文旅、体育部门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情况、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上报完整书面报告。
(三)事件等级及应急响应
1、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按旅游者伤亡程度分为重大(I级)、较大(II级)、一般(Ⅲ级)三个等级。
(1)重大(I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0人(含10人)以上重伤或5人(含5人)以上死亡的。
(2)较大(II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5至9人重伤或1至4人死亡。
(3)一般(Ⅲ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至4人重伤。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发生重大(I级)、较大(II级)旅游突发事件时,市文体旅游局应急预案启动,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协调、信息掌握等相关工作;事发企业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在市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响应。
3、发生一般(Ⅲ级)旅游突发事件时,市文体旅游局启动应急预案,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参与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四)涉及暴雨、洪水、干旱等灾害的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1、当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影响到旅游团队的人身安全时,随团导游、领队人员在与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援的同时,组团社应立即向市文体旅游局报告情况。
2、市文体旅游局在接到旅游团队、旅游景区(点)等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报告后,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为旅游团队等提供紧急救援,并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市政府、应急管理局和宁德市文旅局。同时,及时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情况,配合处理有关事宜。
3、市文体旅游局在接到相关报告后,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五)扩大应急与应急结束
发生或即将发生跨区域及出入境重大旅游突发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市文体旅游局按照有关程序迅速向市政府和宁德市文旅局请求支持和协调。
(六)善后处理
市文体旅游局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导事发企业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按规定对突发事件中伤亡的游客和从业人员进行保险理赔,做好抚恤、经济赔偿有关工作。按照实事求是原则,受损企业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报灾核灾,做好减灾救灾工作。
(七)信息通报
突发公共事件涉及或影响到我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市文体旅游局及时向市政府、上级文旅、体育部门报告,并向事发地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有港澳台或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的突发事件,需要向港澳台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的,报请市委、市政府。
四、应急保障
(一)人力资源
市文体旅游局和各企业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作用。
(二)物资保障
在充分利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应急救援资源及救援设施的同时,各企业要根据旅游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建立必要的应急所需物资储备。
(三)通讯保障
建立健全文化、体育、旅游行业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网络体系,保证应急处置工作信息畅通。市文体旅游局联系电话:0593-6382823。
(四)交通保障
市文体旅游局和各企业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调度、优先安排,以确保应急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到达。
(五)人员防护
各企业要为参加突发事件救援的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救援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良好的防护措施,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救援人员安全。
五、宣传、培训与演练
(一)宣传教育和培训
市文体旅游局和各企业应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涉及暴雨、洪水、干旱等灾害预防的有关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增强旅游者和从业人员个体的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防范和应对能力。
(二)预案演练
市文体旅游局和各企业应制订应急预案的演练计划,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六、附则
本预案由福安市文体旅游局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各企业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