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索 引 号 | ND06116-3000-2021-00030 | 文号 | 安建〔2021〕80号 |
发布机构 | 福安市住建局 | 生成日期 | 2021-05-28 |
标题 | 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不良行为的通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ND06116-3000-2021-00030 | ||
文号 | 安建〔2021〕80号 | ||
发布机构 | 福安市住建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5-28 | ||
标题 | 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不良行为的通报 | ||
有效性 | 有效 |
福安市坦洋茶谷产学研文旅项目施工监理项目于2021年5月10日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在从事该项目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存在不良行为。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文件因存在违反《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第5.1项第(1)条规定的情形被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招标代理机构虽有不同意见但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认为其陈述理由不成立或依据不足又拒不改正。招标代理机构开展开标、评标活动中存在事先报备的项目组成员未实际到岗履职,其中包含项目负责人未到交易场所组织开、评标活动。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建筑函〔2018〕26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闽建〔2020〕8 号)相关规定,现对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信用扣分。请相关招标代理机构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严格工作程序,规范招标代理行为。认真履职,促进招投标活动有序开展,共同营造良好的招标投标市场氛围。
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