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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ND06116-3000-2021-00036 | 文号 | 安建〔2021〕85号 |
发布机构 | 福安市住建局 | 生成日期 | 2021-06-11 |
标题 | 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安市筑和市政基础设房屋建施工程领域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ND06116-3000-2021-00036 | ||
文号 | 安建〔2021〕85号 | ||
发布机构 | 福安市住建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6-11 | ||
标题 | 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安市筑和市政基础设房屋建施工程领域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根据《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宁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建筑〔2021〕8号)及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安纪办〔2021〕17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了《福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
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
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整治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广大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宁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建筑〔2021〕8号)及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安纪办〔2021〕17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为民服务宗旨,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全面推进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整治,切实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五个月的专项整治,以在建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为重点,发现一批欠薪欠款案件,查处一批欠薪欠款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欠薪案件动态清零;健全长效机制,净化建筑市场环境,进一步维护建筑企业和建筑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整治重点
(一)建设单位未向施工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二)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未落实到位,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三)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人工费;
(四)建设单位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工程款;
(五)施工总承包单位未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
(六)施工总承包单位未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
(七)施工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市住建局、人社局对照整治重点,结合迎建党百年“护薪”行动,认真组织对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按照“一个企业不落、一个项目不落”原则,摸清底数,建立欠薪欠款台账,做到应付尽付,不留死角。督促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由施工单位负责填写欠薪项目台账表(附件1)并报市人社局汇总,建设单位负责填写欠款项目台账表(附件2)并报市住建局汇总。建设、施工单位未如实填写情况的,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完成时限:2021年6月14日前)
(二)集中专项整治。市住建局、市人社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将排查摸底问题清单分解移送有关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存在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的,项目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落实资金来源,按合同约定办理支付,不得拖延。对国有企业项目拖欠工程款的,项目主管部门要督促国有企业清欠,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由其加强监督、指导国有企业按合同及时偿还拖欠的工程款。对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市人社局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市住建局要及时予以督办,并对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按规定纳入信用评价;对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要督促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行政处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市住建局确定至少一个重点工程项目,跟踪指导施工过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担保,总结推广成熟经验。(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完成时限:2021年8月27日前)
(三)强化监督指导。结合投诉举报线索,组织抽查整治工作情况,对存在突出问题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予以全市通报。(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完成时限:2021年9月27日前)
(四)完善长效机制。严格政府投资类项目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不得审批;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加强工程项目招标条件审核,将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作为招标必备条件。全面推广施工过程结算制度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健全行业信用体系,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法依规纳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欠薪黑名单”,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信用中国(宁德)”予以曝光,并实施联合惩戒。进一步健全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有关制度,全面推进建筑劳务实名信息化管理,将施工企业劳务管理纳入信用评价。(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完成时限:长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住建局、人社局应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股室、责任人;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二)注重上下联动。建立系统上下联动整治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属地责任,以问题为导向,严格分类实施,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从源头解决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
(三)加强部门协作。市住建局、人社局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示投诉举报电话,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享恶意欠薪欠款市场主体信息,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建立欠薪欠款违法犯罪行为移送机制。加强宣传力度,总结正面案例,通报一批恶意欠薪欠款案件,在行业形成威慑作用。
附件:1.房建市政在建工程欠薪情况自查自纠表
2.房建市政在建工程欠款情况自查自纠表
福安市住建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印发
附件1
房建市政在建工程欠薪情况自查自纠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施工 总承包单位 |
项目投资来源 |
劳务 分包 单位 (如有) |
是否存在欠薪行为 |
拖欠 金额 (万元) |
涉及 农民工 人数 |
已清偿 金额 (万元) |
未清偿余额 (万元) |
是否缴纳工资 保证金 |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落实情况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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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设立专用账户 |
建设单位是否按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 |
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通过专用账户发放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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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劳务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附件2
房建市政在建工程欠款情况自查自纠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 所在地 |
建设 单位 |
施工 总承包 单位 |
项目投资来源 |
是否存在拖欠工程进度款 |
拖欠总金额 (万元) |
已清偿 金额 (万元) |
未清偿 余额 (万元) |
未清偿原因 |
清偿计划和时间安排 |
是否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
联系人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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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