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奶牛直接死亡,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1)火灾、爆炸;
(2)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电、冰雹、冻灾;
(3)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
(4)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5)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牛焦虫病、炭疽、伪狂犬病、副结核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出血性败血症、日本血吸虫病;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奶牛死亡,保险公司也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免除责任。下列原因造成奶牛的死亡,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1)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雇用人员的故意行为、管理不善;
(2)保险奶牛遭受冻、饿、中暑、中毒、互斗、走失、被盗;
(3)除保险责任列明的原因外造成的摔跌和电击;
(4)战争、军事行动、恐怖行动、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或暴动;
(5)保险奶牛在疾病观察期内患有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
(6)保险奶牛年老体弱、无繁殖能力、产奶量低,患疾病属于更新淘汰和屠宰的;
(7)患伤病不及时医治、不认真饲养管理,以致加重病情造成死亡的;
(8)保险奶牛未佩戴国家规定的畜禽标识。
(9)保险奶牛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10)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