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大学以学院为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院以系或二级学院为项目申报单位);
2.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基本技术装备与设施;
3.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发能力;
4.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
6.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项目负责人为院士的,项目申报、结束时年龄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