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健全作业管理监控机制,将作业管理纳入学校办学质量评价重要内容。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分年级公示作业构成与时长等,开展定期抽查评估,加强质量监督。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加强作业管理等教学常规日常监督,将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和职称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