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 革命“五老”人员享有医疗补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革命“五老”人员每年可领取180元医疗门诊补助,同时全省按420元/人建立医疗统筹基金,革命“五老”人员可按县(区)政府规定报销一定比例的住院就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