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
3.户籍关系转移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查证原件)
注:符合转移接续原件的城乡居民携带以上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城乡居民保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上表格需加盖村(居)委会、乡镇(街道)社会保障中心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