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设区的市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另有规定外,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即: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但是,设区的市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的交易习惯等特点,结合价格监督管理实际,规定可以不实行明码标价的商品和服务、行业、交易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