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
2、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3、根据《劳动法》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①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②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③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的。
4、开工红包款项从公司支出的,属于福利待遇的一部分,应当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开工红包款项是老板自己出的,属于老板私人馈赠行为,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5、“开工红包”可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