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2013年5月1日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公告发布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一、游泳
二、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
三、潜水
四、攀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