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材料:(未特别说明的均需提供原件)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3、婚姻状况证明(未婚者面签无婚姻登记具结书);
4、房屋租赁合同;
5、租金缴纳证明(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足够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6、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代办的提供)。
二、提取方式:现金提取,转本人的银行一类储蓄卡。
三、提取时限及次数:一年提取一次,不超过其账户余额。
四、提取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足够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五、注意事项:申领人须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