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的规定,对2008年度城北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并编制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需要说明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报告将以公文形式在网上进行公开,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城北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3—6382362)。
一、概述
2008年街道办事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二、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接市政府会议后,我街立即组织召开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街道党政办作为全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郭建华同志任组长,党政办、计生办、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作小组,统筹协调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分别由党政办负责指导推进全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档案部门负责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等。有部分部门也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成立或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全力推进全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开展《条例》学习和广大宣传
街道办事处先后派员参加市政府办等单位举办的《条例》培训后,也及时开展了培训和动员工作,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布置。广泛深入的学习培训,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结合“省(市)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通过现场咨询、网上互动、跨街横副标语、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
四、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开通了城北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fjcb.gov.cn),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信息公开意见箱共5个栏目,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设置”、“人事信息”、“办事程序”、“工作动态”、共34个子栏目。初步形成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
2.建设信息查阅场所。街道档案室按照《条例》要求,即将在室内添置查阅、复印等设备,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08年12月31日,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主动公开信息96条,其中,“机构设置”栏目发布信息34条;“财政收支”栏目发布信息3条;“工作动态”栏目发布信息6条;共发布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98条。目前,政府文件从生成到上网公开平均需要15个工作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几个问题和困难:一在主动公开信息的把握上还未能完全达到上级和公众的要求;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受理以及答复的数量偏少;三相关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四信息公开的种类还不够齐全;五不能很好的把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等不足。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我们今后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努力把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能更好地服务于公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进一步完善街道门户网站,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按照《条例》要求制订信息公开的相关配套制度,使街道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有序化的轨道。此外,我们要积极向其他政府信息工作成绩显着的单位和部门学习,借鉴其有效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不断提高本街道信息服务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二OO九年二月十日
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年末 统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96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96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受理依审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行政复议数 | 条 | 0 |
行政诉讼数 | 条 | 0 |
行政申诉数 | 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