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用于支持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
二、补贴范围
支持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改善生产条件,应用先进技术,提升规模化、绿色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能力;建设清选包装、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注册农产品商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创建活动;建设农产品电商平台;参加相关农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培训;参加农产品市场营销对接活动等,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三、补贴标准
扶持县级及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2家,每家补助6万元,每个项目中央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实际投入的60%(每个项目建设投入资金必须在10万元以上,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为6万元)。补助方式主要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已享受过中央财政家庭农场补助资金及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补助资金的家庭农场不再纳入补助范围。
四、申请程序
1.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份。
2.各乡镇(街道)要做好筛选、推荐工作,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好中选优,并于6月21日前推荐上报,逾期视同放弃。
五、申请材料
1.2021年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申报表(详见附件);
2.申报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预算书;
3.福安市级及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文件;
3.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4.家庭农场基本情况介绍;
5.家庭农场农业生产经营有关收支记录复印件;
6.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证明材料;
7.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信息平台管理证明;
8.家庭农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六、咨询电话
联系人:郑辉 联系电话:6382668
七、办结时限
6月21日前推荐上报,逾期视同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