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生态农业专项(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105号)的文件精神,主要用于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建立。其中安排了农用薄膜回收利用和全生物降解地膜试点示范项目和嫒红椪柑、沃柑有机肥替代示范项目(福安市农业农村局、福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福安市生态农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安农〔2021〕54号),现福安市农业农村局、福安市财政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承担以上项目的2个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验收,经专家实地察看,审查财务等,认为2家农业经营主体均已完成项目建设内容,专家同意验收并合格通过。因此拟下达给予2个农业经营主体福安市恒昌种植专业合作社生态农业专项资金15万元、福安市卢里家庭农场生态农业专项资金3万元。现给予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6-13日,在此期间,欢迎各位同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或能源站反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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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