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校:
长期以来,在各级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参与下,我市“同心·海西春雨”光彩助学、“希望工程·阳光助学”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的助学工作,动员更广大的社会力量帮助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助力乡村振兴。经研究决定,福安市教育局、工商联、团市委联合开展2022年福安市“同心·海西春雨”光彩助学、“希望工程·阳光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福安市户籍,原就读福安区域内高中、中职学校,2022年全日制本、专科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
二、资助对象
1.福安市退役军人局辖下退役军人贫困家庭子女;
2.烈士子女或孤儿;
3.因灾致贫的家庭子女;
4.父母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贫困家庭子女;
5.因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子女。
持有《残疾证》《最低生活保障证》和建档立卡等特殊困难的贫困家庭子女,可申请2022年福安市大学新生政府励志助学金,原则上不重复申请。
三、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视学生摸底情况及筹资情况而定,一次性划拨受助学生;如捐方有其他明确的捐助途径、方式和要求,尊重捐方意愿。
四、推荐申报
由学校落实受助对象事宜,收集受助学生材料,包括申请表 (附件1),另未享受过助学金的学生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需注明开户行名称)、户口簿全本复印件。材料收齐后,由学校初审,并公示5个工作日,盖章确认,填报汇总表(附件2),于2022年6月15前报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教育局窗口,同时发送汇总表电子表格到指定邮箱:faxszx@163,com。
五、审核确认
由福安市教育局、工商联、团市委联合审核,最终确认的补助对象,以相关单位通知为准。学生收到通知后,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办理助学资助手续。
六、注意事项
1.各校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2022年“同心·海西春雨”光彩助学、“希望工程·阳光助学”活动的实施和管理工作,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并自觉接受捐赠者监督、社会监督和新闻监督,力求将每一笔助学款发放给最需要的贫困学生。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直接取消该生的助学名额,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市本级资助的贫困大学新生中,凡已获得其他各类奖学金或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不予重复资助。
3.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通过网站、微信平台,及时公布助学工作的实时情况,帮助广大学生及社会各界了解工作动态;要加强与有关媒体的合作,选树先进典型,营造浓厚氛围,发动社会各界参加到“同心·海西春雨”光彩助学、“希望工程·阳光助学”活动中来。
各单位在此项活动中如有疑问,请与相关部门联系。
市教育局联系人:郭玲清,联系电话:0593-2132308;
市工商联联系人:吴 颖,联系电话:0593-6553656;
团市委联系人:郑锦霞,联系电话:0593-6382803。
附件:1.2022年福安市“同心·海西春雨”光彩助学、“希望工程·阳光助学”申请表
2.2022年福安市学生申请“同心·海西春雨”光彩助学、“希望工程·阳光助学”情况学校汇总表
福安市教育局 福安市工商业联合会
共青团福安市委
2022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