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福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安市教育系统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1 11:46 | 来源:福安市教育局
        字号: | |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福安市教育系统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福安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9日

          福安市教育系统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为保证福安市教育系统在发生洪涝和台风灾害时,各校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协调行动,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提高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迅速、准确、有序、有效地开展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福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安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等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教育系统,给广大师生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即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的应急反应。

          二、工作原则

          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商一致的原则。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按本预案规定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教育局负责协同各校开展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三、灾情等级划分

          (一)Ⅳ级响应。日降水量在50毫米-100毫米或过程降水量在50毫米-100毫米,各地水位普遍在警戒线水位以下,风力8-9级,市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警报。

          (二)Ⅲ级响应。日降水量在100毫米-150毫米或过程降水量在100毫米-200毫米,各地水位普遍超警戒线水位,风力为10-11级,市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警报。

          (三)Ⅱ级响应。日降水量在150毫米-300毫米或过程降水量在200毫米-300毫米,各地水位普遍超危急线水位,风力为12级,市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警报。

          (四)Ⅰ级响应。日降水量大于300毫米或过程降水量超500毫米,风力14级以上,市气象局(台)发布红色警报。

          上述每个灾情等级内容中,只要有一项达到即列入该灾情等级。

          四、组织领导机构

          防洪、防台抢险救灾工作依法实行校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福安市教育局成立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教育局指挥部)。市教育局指挥部负责全市教育系统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指挥工作。

          指挥:林成增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一分队队长:薛建雄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队员:郭东宇 赵攀  谢文胜

          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教育局人事股(含职改、师训)、办公室、教育工会、退教协、党委办及市教师进修学校、福安市实验中学、韩城一小、老区中学、八一小学、城阳中心小学、瓮窑小学的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二分队队长:陈锦华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教育督导室

          主任

          队员: 郭建民  刘锐华  黄光春

          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教育督导室、中教股(含职成教)、招生办、初教股(含老区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及福安一中、城北中学、福安市高级中学、实小集团(龙江、南湖、阳泉、富阳校区)的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三分队队长:杨斌兵  市教育局二级主任科员

          队员:朱鸿  阮晓媚

          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学前教育股、思政与安全(专指体卫艺)及第一实验幼儿园集团(实验园、城阳园、亭兜园)、第二实验园及其分园、第三实验园及其分园、机关儿童学园、赛岐中学、赛岐小学、赛岐中心小学、赛岐中心园的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四分队队长:苏海涛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驻市教育局

          纪检监察组组长

          队员:黄锦国潘水雄

          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监察室的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五分队队长:詹祥翰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队员:杨水铃  陈晶明  杨华

          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综合监管责任人,担负全市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责任。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思政与安全股(不含体卫艺)、青少年校外活动服务股和福安二中及初中部、罗江中心小学、福安六中、甘棠中心小学、甘棠中心园及其分园的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六分队队长:缪晋瑞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队员:林星  陈长松

          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计财股、社会办学与审批股及福安市民中、坂中中心小学、市民族实验小学、坂中中心园及其分园、德艺学校、扆山中学的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七分队队长:陈瑞国  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队员:王长华  缪希荣

          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装备服务股、学生资助服务股及溪北洋第一小学、溪潭中学、溪潭中心小学、福安三中、穆阳中学、穆阳中心小学、穆云中心小学的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八分队队长:李成文  教育督导室正科级督导员

          队员:刘文章

          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电大、职业技术学校、民族职业中学、康厝中心小学(含畲开小学)、潭头中学、潭头中心小学的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九分队队长:郑作榕  教育督导室正科级督导员

          队员:林春霖  黄忠永

          负责协助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溪尾中学、溪尾中心小学、福安七中、溪柄中心小学、溪柄中心园、松罗中学、松罗中心小学的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十分队队长:薛少恭  教育督导室副科级督导员

          队员:李香

          负责协助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福安八中、上白石中心小学、范坑中学、范坑中心小学、特教学校的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十一分队队长:陈秦  教育督导室副科级督导员

          队员:郭东宇

          负责协助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晓阳中学、晓阳中心小学、逸夫小学、韩城三小的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十二分队队长:陈妙洪  教育督导室副科级督导员

          队员:王裕玲

          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福安五中、下白石中心小学(含顶头学校)、湾坞中学、湾坞中心小学的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十三分队队长:李振堂  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队员:朱鸿

          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及福安九中、社口中心小学的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郭东宇兼。

          各学校要参照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一)指挥长由市教育局局长担任,下设13个应急小分队,各应急小分队队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防员由局机关各股室组成,应急小分队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实行分工负责制,负责相应的学校,指挥部下设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办公室(以下简称抢险救灾办),由办公室、人事股、思政与安全股、计财股、学前教育股、初教股、中教股、社会办学与审批股、招生办、关心下一代工作股、装备服务股、监察室、党委办、督导室办公室、督评股、教育工会、教育发展服务中心等相关股室人员组成,承担全市教育系统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的日常工作。

          (二)各学校的指挥机构。指挥长由校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学校各处室负责人组成。各校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或特大灾情警报时,也应成立各相关应急小分队。

          五、市教育局获取灾情信息的渠道

          1.各学校的灾害报告。突发性的洪涝、台风灾害发生后,各校必须在24小时内向市教育局报告学校受灾初步情况,并迅速组织调查核实。按照市教育局抢险救灾设计的受灾统计情况进行统计汇总,随后,每天一报灾情及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灾情报告的主要内容:灾害种类,受灾时间、学校、受灾范围、程度,灾害造成的损失以及自救措施和有关数据等。

          2.从媒体上获知。凡是从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上获得的灾情信息,市教育局要及时与相关受灾校取得联系,核实灾情的有关情况,并向市分管领导报告。

          六、工作重点

          防洪、防台风救灾工作的首要任务是保证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确保重点,力争全面安全。

          七、工作程序

          (一)Ⅳ灾情

          1.气象部门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信息后,市教育局抢险救灾办及时将信息向市教育局指挥部汇报,并将信息传达到各校负责人。

          2.市教育局抢险救灾办公室主要领导到岗,加强防汛值班,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掌握灾情动态,综合分析有关情况。

          3.对灾害的发生、发展以及可能出现的新情况作出正确判断,并派人员前往调查,掌握真实情况。

          4.市教育局指挥部应急小分队按职责做好巡查工作,同时保证与学校的信息畅通。

          (二)Ⅲ灾情

          1.气象部门发布信息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指令后,市教育局抢险救灾办立即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将信息传达到市教育局指挥部各分队和各校负责人,密切关注天气、雨情、水情动态,及时发布实情通报;必要时启动有关专项应急抢险预案。

          2.各受灾学校根据本校灾害发展动态,请示当地政府,适时决定学生停课。

          (三)Ⅱ灾情

          1.气象部门发布信息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指令后,市教育局指挥部立即将信息传达至市领导、市教育局指挥部各分队和各校,通报紧急灾情,市教育局抢险救灾办每日通报灾情一次。

          2.市教育局指挥部指挥长到岗指挥,抢险救灾办进入紧急状态,取消人员休假和一般性公务出差。抢险救灾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证灾情信息畅通。各应急小分队队长和各校主要负责人到岗开展工作。

          3.市教育局组织开抗洪救灾紧急会议,部署全市教育系统的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建立市教育系统各防汛工作应急小分队,立即启动有关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4.各种措施迅速到位,救灾工作全面展开,市教育局根据各校灾情况,立即作出援助计划,组织小分队深入灾区第一线,协助指导受灾学校抗灾自救工作。

          5.各级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准备就绪,随时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在必要时会同市财政局向宁德市民政局、财政局报告受灾情况,请求支持,在财力、物力、人力等方面要加强,以便随时应对更大的灾情。

          6.各受灾学校根据本校灾害发展较严重态势,迅速请示当地政府部门,立即决定学校停课。

          (四)Ⅰ灾情

          1.气象部门发布信息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指令后,市教育局指挥部立即将信息向各校发布,市教育局抢险救灾办每日通报紧急灾情二次或二次以上。

          2.立即将全市教育系统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宁德市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及福安市政府、市民政局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请求市政府或市政府救灾主要部门现场察看灾情,给予援助。

          3.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到岗指挥,立即召开抗洪抢险救灾紧急工作会议,立即确定指挥中心集中办公,掌握情况,反馈信息。同时抢险救灾办进入应急状态,立即启动各类应急抢险救灾预案,动员全市教育系统上下全力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取消人员休假和公务出差,抢险救灾办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迅速掌握学校灾情,及时向局领导和市领导汇报,视灾情发展,市教育局随时准备组团赴宁德市汇报。

          4.市教育局发布紧急防汛期通告,向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师生通告紧急防汛期所实行的紧急抗洪抢险救灾的有关措施。

          5.各校抢险队伍全面进入抢险救灾状态,做好有关救灾工作。分队领导进驻受灾严重学校,并深入灾区第一线,对重灾区实行紧急救援,送去慰问金,慰问灾区教师、学生,调集人力、物力、财力,协助学校灾区指导抗洪抢险救灾。

          6.各受灾学校根据本校灾害发展严重态势,为了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随即决定学生停课,然后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7.在进行以上工作的同时,实施紧急求助安置办法。

          (1)灾民安置。主要对校园内的师生宿舍楼倒塌或为危房时,安置受灾师生。

          (2)物资调配。实行市统一调配,必要时请救宁德市、省给予援助。

          (3)指导各受灾学校有计划、有步骤地将学生进行转移安置。

          八、附则

          1.本应急预案由福安市教育局制订及负责解释。

          2.各学校根据本预案,结合当地实地,制定本校防洪、防台风抢险应急预案。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