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中心小学、市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福安市beat365官网下载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365bet体育35元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安政办〔2021〕83号),我局制定《福安市教育系统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福安市教育局
2022年9月15日
福安市教育系统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保证福安市教育系统在发生地质灾害时,福安市各学校在福安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福安市教育局统一协调下,密切配合,协调行动,提高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迅速、准确、有序、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福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教育系统,给广大师生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的应急反应。
二、工作原则
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商一致的原则。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按本预案规定由福安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各校开展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在校师生员工避险转移,作出暂时停课(含以学生为主的军训、培训等)和复课的决定;协助当地政府组织修复受毁的校舍或者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
三、灾情等级划分
1.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分级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由弱到强依次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四级: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风险;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三级:地质灾害发生风险较高;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二级:地质灾害发生风险高;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一级:地质灾害发生风险很高;
其中三级、二级、一级分别对应自然资源部门的地质灾害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
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达到三级以上时,由自然资源、气象部门联合签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并对公众发布。
2.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照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Ⅰ级)、大型(Ⅱ级)、中型(Ⅲ级)、小型(Ⅳ级)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险情四级。
2.1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Ⅰ级)⑴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⑵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⑶因地质灾害造成大江大河及其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2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Ⅱ级)⑴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⑵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⑶因地质灾害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民航和航道中断,或者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2.3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Ⅲ级)⑴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⑵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2.4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Ⅳ级)⑴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者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⑵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四、组织领导机构
福安市教育局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教育局指挥部)。市教育局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教育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教育局班子成员担任,指挥部成员由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及各校(园)一级班子担任。
市教育局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依法实行局班子挂片制,各校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思政与安全股(安全)负责人杨水铃兼。
各学校要参照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一)指挥长由市教育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教育局班子成员担任,指挥部成员由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及各校(园)一级班子担任。指挥部副指挥长按职责实行分工负责制,负责指导、协调相应挂片的学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日常工作,指挥部下设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办公室(以下简称抢险救灾办),由办公室、人事股、思政与安全股、计财股、学前教育股、初教股、中教股、社会办学与审批股、招生办、装备服务股、学生资助服务股、课外活动服务股、监察室、党委办、督导室办公室、督评股、教育工会等相关股室人员组成,在市教育局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承担全市教育系统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应急工作。
(二)各学校的指挥机构。指挥长由校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学校各处室负责人组成。各校应成立各相关应急领导小组,正确应对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或其他特大灾情。
五、市教育局获取灾情信息的渠道
1.各学校的灾害报告。突发性的地质灾害发生后,各校必须在24小时内向市教育局报告学校受灾初步情况,并迅速组织调查核实。按照市教育局抢险救灾设计的受灾统计情况进行统计汇总,随后,每天一报灾情及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灾情报告的主要内容:灾害种类,受灾时间、学校、受灾范围、程度,灾害造成的损失以及自救措施和有关数据等。
2.从媒体上获知。凡是从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上获得的灾情信息,市教育局要及时与相关受灾校取得联系,核实灾情的有关情况,并向市分管领导报告。
六、工作重点
地质灾害救灾工作的首要任务是保证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确保重点,力争全面安全。
七、工作程序
(一)Ⅳ灾情
1.福安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或自然资源、气象部门联合签发发布信息后,市教育局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及时将信息向市教育局指挥长汇报,并将信息传达到各校负责人。
2.市教育局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主要领导到岗,加强灾情值班,密切关注灾情变化,掌握灾情动态,综合分析有关情况。
3.对灾害的发生、发展以及可能出现的新情况作出正确判断,并派人员前往调查,掌握真实情况。
4.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办公室按职责做好巡查工作,同时保证与学校的信息畅通。
(二)Ⅲ灾情
1.福安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或自然资源、气象部门联合签发发布信息后,市教育局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立即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将信息传达到市教育局指挥部各成员,密切关注灾情动态,及时发布实情通报;必要时启动有关专项应急抢险预案。
2.各受灾学校根据本校灾害发展动态,请示当地政府,适时决定学生停课。
(三)Ⅱ灾情
1.福安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或自然资源、气象部门联合签发发布信息后,市教育局指挥部立即将信息传达至市领导、市教育局指挥部各成员,通报紧急灾情,市教育局指挥部每日通报灾情一次。
2.市教育局指挥部指挥长到岗指挥,抢险救灾办进入紧急状态,取消人员休假和一般性公务出差。抢险救灾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证灾情信息畅通。市教育局指挥部各成员到岗开展工作。
3.市教育局组织开抢险救灾紧急会议,部署全市教育系统的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建立市教育系统各抢险救灾工作应急小分队,立即启动有关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4.各种措施迅速到位,救灾工作全面展开,市教育局根据各校灾情情况,立即作出援助计划,组织小分队深入灾区第一线,协助指导受灾学校抗灾自救工作。
5.各级抢险队伍全部到岗准备就绪,随时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在必要时会同市财政局向宁德市民政局、财政局报告受灾情况,请求支持,在财力、物力、人力等方面要加强,以便随时应对更大的灾情。
6.各受灾学校根据本校灾害发展较严重态势,迅速请示当地政府部门,立即决定学校停课。
(四)Ⅰ灾情
1.福安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或自然资源、气象部门联合签发发布信息后,市教育局指挥部立即将信息向各校发布,市教育市教育局指挥部办公室每日通报紧急灾情二次或二次以上。
2.立即将全市教育系统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宁德市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及福安市政府、市民政局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请求市政府或市政府救灾主要部门现场察看灾情,给予援助。
3.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到岗指挥,立即召开抢险救灾紧急工作会议,立即确定指挥中心集中办公,掌握情况,反馈信息。同时抢险救灾办进入应急状态,立即启动各类应急抢险救灾预案,动员全市教育系统上下全力投入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取消人员休假和公务出差,抢险救灾办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迅速掌握学校灾情,及时向局领导和市领导汇报,视灾情发展,市教育局随时准备组团赴宁德市汇报。
4.市教育局发布紧急地质灾害期通告,向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师生通告紧急地质灾害期所实行的紧急抢险救灾的有关措施。
5.各校抢险队伍全面进入抢险救灾状态,做好有关救灾工作。分队领导进驻受灾严重学校,并深入灾区第一线,对重灾区实行紧急救援,送去慰问金,慰问灾区教师、学生,调集人力、物力、财力,协助学校灾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6.各受灾学校根据本校灾害发展严重态势,为了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随即决定学生停课,然后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7.在进行以上工作的同时,实施紧急求助安置办法。
(1)灾民安置。主要对校园内的师生宿舍楼倒塌或为危房时,安置受灾师生。
(2)物资调配。实行市统一调配,必要时请救宁德市、省给予援助。
(3)指导各受灾学校有计划、有步骤地将学生进行转移安置。
八、附则
1.本应急预案由福安市教育局制订及负责解释。
2.各学校根据本预案,结合当地实地,制定本校地质灾害抢险应急预案。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