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2〕14号)、《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综〔2022〕48号)精神,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坚持“阳光作业”,提前发布招生通告,及时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本校招生范围、公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标,公布新生入学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2022年我市小学做到早谋划、早布局,通过新建、改建学校增加学位1400人,确保每位适龄儿童依法依规接受义务教育。小学一年级招生新生8120人(其中政府购买学位300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2098人、城区九类政策生207人)九类政策生指①福安人才的适龄子女;②驻韩部队现役军人(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适龄子女;③烈士(含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的适龄子女;④见义勇为人员的适龄子女;⑤农村特岗教师的适龄子女;⑥城区学校教师子女(城区三街道两乡镇、溪北洋新区);⑦城区机关、企(国企)事业单位人员、非特岗乡镇教师户口未迁入的适龄子女(就近安排在韩城一小、八一小学、实小南湖校区、坂中中心小学、城阳中心小学就读);⑧在福安市内兴办企业的港澳台及外商适龄子女(同⑦);⑨持港、澳、台身份证及外国国籍的适龄子女。
(中学)
2022年福安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8462人,其中城区毕业学生数5025人;初一计划招生8565人,实际招生8565人,其中福安城区8所学校招生5171人。
积极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2〕14号)、《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综〔2022〕48号)、《福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安教中〔2022〕11号)、《福安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秋季城区中小学招生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安教中〔2022〕16号)等文件精神,2022年福安市初中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招生工作分为两个批次。第一批次:符合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的学生招生、宁德市民族中学招生、福安一中初中部招生;第二批次:户籍地初中学校、民办初中学校、公办初中学校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
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德艺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原则上按学生或家长意愿优先直升其初中部,初中部招生容量不足的,采取抽签摇号派位方式录取;扆山中学、德艺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除符合相关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外,剩余的招生计划指标数全部实行抽签摇号派位方式录取。德艺学校招生600人,抽签摇号招收234人,扆山中学招生300人,摇号招收246人。
公办初中学校在保证完成片内常住户籍学生入学的前提下,将剩余的招生名额全部用于录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宁德市民族中学按照宁教中〔2022〕18号文件规范招生。第一志愿选报实验中学、城北中学的,因未超过招生指标直接录取;选报老区中学、赛岐中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人数超过招生指标的,按“志愿优先”原则,由市教育局统一采取抽签摇号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老区中学、赛岐中学通过抽签摇号方式分别录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91人、98人。福安市民族中学和福安二中初中部本着“挖潜能、深扩容”的原则尽可能满足未被摇中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就学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