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人应当向市住房和地产业发展中心领取《福安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表》并填写,市住房和地产业发展中心审核当事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是否满5年并在申请表上出具审核意见。
申请人持市住房和地产业发展中心出具的审核意见,至自然资源局审核,符合规划变更意见和建设要求的,评估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报请市政府研究批复后,申请人至不动产登记中心、住建局房产交易窗口、税务等单位办理完全产权登记或上市交易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