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支持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将直达资金做出以下安排
一、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福安市直达资金监管系统中的资金总额为42758.95万元,已形成支出8722.74万元,占比20.40%。各股直达资金如下:
(一)预算股
2021年1-2月共收到直达资金6923万元,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6923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补助,保障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1-2月已关联支出3600万元。
(二)农业股
农业股2021年共收到1笔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中央直达资金),文号闽财农指〔2020〕116号,金额1632万元,支出功能科目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资金分配共涉及17个乡镇。目前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已将用款额度下达福安市农业农村局,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已完成指标登记和分配,由于乡镇项目前期工作未完成,因此还未形成资金支出。
农业股将继续加强对直达资金的管理与监控,促进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同时盯紧资金流向和具体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
(三)社保股
为做好直达资金拨付及监管系统操作工作,现将社保股股室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1、截止2021年2月,上级下达直达资金监管系统有17个项目预算总金额为27659.95万元,其中:
直达资金为14446.25万元。1-2月总支出5412.59万元,支出占比19.57%。其中:
直达资金支出4084.81万元,支出占比28.28%。预算总金额项目具体收支明细如下: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557万元,支出58.84万元;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助4880万元,支出915.13万元;
儿童福利64万元,支出64万元;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3103万元,支出1139.44万元;
临时救助支出484万元,支出65.5万元;
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26.55万元,未支出;
就业专项资金19万元,未支出;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3万元,支出3万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3238.40万元,未支出;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525万元,未支出;
计生奖励扶助资金498万元,未支出;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267万元,未支出;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1599万元,支出160.01万元;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93万元,支出6.67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12303万元,已支出3000万元;
2、截止至3月17日,总支出7988.38万元,支出占比28.88%。其中直达资金支出6050.17万元,支出占比41.88%。
(四)教科文股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下达中央直达资金6451万元,其中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5442万元(闽财教指[2020]96号),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805万元(闽财教指[2020]103号),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经费204万元(闽财教指[2020]109号),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66万元(闽财教指[2020]111号),目前已分配6385万元,支出单位暂无支出。
(五)经济建设股
经建股直达资金预算为2021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宁财建指〔2021〕8号)93万元,已下达交通局93万元。交通局即将支付。
二、资金使用主要成效
(一)保民生方面
主要用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以及就业专项补助等方面,切实保障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孤儿、临时救助等困难群众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另一方面,做好优抚对象补助及医疗补助,让广大军队退役人员得到实惠,为维护一方稳定贡献力量,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同时能进一步激发人民参军的积极性,为涉军稳定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稳就业方面
积极落实稳就业保就业政策,做好就业专项经费保障。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援企稳岗、各类就业补贴补助等纾困惠企政策,支持帮扶企业保市场主体、帮助群众保居民就业,进一步推进稳就业工作。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减费降息,创造良好创业环境,保障经济发展趋势平稳,稳重有进。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惠及17个乡镇,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步伐,持续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助农惠农,促进村集体增收和农民就业增收,进一步实现乡镇振兴。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直达资金分配工作。直达机制运行过程中,中小学校舍建设长效机制资金因为项目才批复正在进行前期工作,目前无进度支出;义务教育补助生均经费支出项目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分配单位多,项目支出零星,造成管理难度加大。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经费已拨付教育局,但因困难学生身份确认需要一定时间,所以目前无法支出。直达资金的分配应更科学,更有效得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建议加强义务教育补助生均经费的监控,更规范生均支出的范围和用途,保障义务教育中小学校的运转。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优抚对象补助等资金均是按月发放,资金使用需序时支出。计生奖励扶助资金按年度发放,在每年的8月份发放到位。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等建设资金因项目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后组织实施,资金使用需按进度支付。
(二)持续做好资金使用管理。要求资金使用单位严格按照资金支持方向和支出范围使用直达资金,不得擅自改变支持方向、调整支出用途;要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直接发放到受益对象,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及时分配下达直达资金,资金使用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支出。
福安市财政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