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支持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福安市直达资金监管系统中的资金总额为47073.95万元,已形成支出23922.17万元,占比50.8 %。各股直达资金如下:
(一)预算股
2021年1-4月共收到直达资金9751万元,其中(1)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6923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补助,保障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1-4月已支出6800万元,支出进度98.2%;(2)抗疫特别国债预留机动资金2828万元属于2020年省级资金结转,于2021年2月调度下达本级,已支出219.62万元,支出进度7.76%。2828万元已全额安排6项支出项目,具体项目:①市医院发热门诊改造29.72万元,已全额支出,支出进度100%;②疾控中心PCR实验室设备提升114.71万元,已支出109.79万元,支出进度95.71%;③工信局第一季度抗疫物资储备100万元,已支出80万元,支出进度80%;④福安市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设施建设192.12万元,根据单位项目进展情况支付,目前尚未支出,支出进度0%;⑤福安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春节期间一次稳就业奖补配套资金391.45万元,待会议纪要正式发文后立即支付,目前尚未支出,支出进度0%;⑥福安市民政局疫情期间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支出2000万元,按序时进度拨付,目前尚未支出,支出进度0%;以上项目安排对于完善疫情防控设施、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治能力起到了强有力的保障作用。
(二)农业股
农业股2021年共收到1笔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中央直达资金),文号闽财农指﹝2020﹞116号,金额1632万元,支出功能科目2130199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资金分配共涉及17个乡镇。目前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已将用款额度下达福安市农业农村局,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已完成指标登记支付接口完成支付关联。
(三)社保股
为做好直达资金拨付及监管系统操作工作,现将社保股股室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收支情况
截止
项目预算总金额为27677.95万元,已支出13419.63万元,支出占比48.48%。其中:中央直达资金为14446.25万元。已支出8115.36万元,支出占比56.18%。预算总金额项目具体收支明细如下: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557万元,支出170.14万元;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助4880万元,支出1783.39万元;
儿童福利64万元,支出64万元;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3103万元,支出2187.38万元;
临时救助支出484万元,支出100.10万元;
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26.55万元,未支出;
就业专项资金19万元,未支出;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1万元,支出3万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3238.40万元,支出81.99万元;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525万元,支出1.58万元;
计生奖励扶助资金498万元,未支出;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267万元,支出36.68万元;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1599万元,支出473.86万元;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93万元,支出17.51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12303万元,已支出8500万元;
(四)教科文股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下达中央直达资金7367万元,目前已分配7367万元,单位支出1702.93万元,支出占比23.1%。下达福安八中中小学校舍建设长效机制资金850万元,学校因要修改控规,前期工作尚未完成,资金无法拨付。义务教育补助生均经费支出分配单位多,项目支出零星,造成支出进度偏慢。监控系统中预警数据多为支付数据用途书写不规范。直达资金在保证学校运转,保障民生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
(五)经济建设股
经建股2021年1-4月共收到直达资金两笔,总额148万元。项目分别为2021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宁财建指[2021]8号)93万元,已下达交通局93万元,支付率100%。
2021 年省级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宁财建指[2021]16号),金额55万元,已下达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55万元,支付率100%。
(六)综合股
综合股2021年1-4月共收到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两笔,总额498万元。项目分别为中央及省级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闽财综指[2020]8号)473万元,已下达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73万元。
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央资金(闽财综指[2020]8号),金额25万,已下达福安市住房保障中心。
二、支出成效
(一)保民生方面
持续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及时下拨困难群众救助等各项中央直达资金及省市配套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供养金、孤儿基本生活费、临时救助支出、优抚对象生活补助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等各项补助资金。严格落实补助标准提标工作,集中供养孤儿每月补助标准由1500元提高到1800元,散居孤儿每月补助标准由900元提高到140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标准从每月138元提高到每月145元;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补助人均65元提高到70元;优抚对象执行省定标准并执行地方增长机制。
(二)稳就业方面
落实当前扩岗留工稳就业工作,持续加大就业创业培训,提升就业技能,增强创业就业能力;助力企业稳生产留工,对春节期间采取积极措施留住外省员工在韩过的企业实施稳就业奖补;持续保障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等各类就业补贴补助,支持帮扶企业保市场主体、帮助群众保居民就业,更好地落实各项促进就业的政策,促进就业工作。
(三)抗疫情方面
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经费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应对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经费,为市医院隔离病房建设配备设备,支持市疾控中心重点传染病监测及能力建设、实验检测能力培训,市医院医防结合能力建设、市中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等。为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治能力提供了经费保障。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实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地健康服务。
三、下一步支出预测
教科文股下一步支出重点为日常生均公用经费,每月支出金额约700万元;预算股下一步支出重点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计支出金额约123万,及福安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春节期间一次稳就业奖补配套资金,预计支出金额150万元;社保股下一步支出重点为2021年困难群众补助等,约1400万元。
综合股已将498万下达至相关单位,持续做好直达资金监管系统工作促进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
农业股,经济建设股支出进度100%,将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四、主要存在问题
㈠部分直达资金的支出进度相对较慢。由于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优抚对象生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等民生补助资金是按月发放补助,资金使用进度需按序时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因单位上年额度有结余,单位在使用当年指标资金进度上也相对较慢。
㈡直达资金在实际发放过程中存在未能点对点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如①因2020年10月福安市政府印发了《福安市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工作实施办法》,资金由市民政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下拨给各乡镇,再由乡镇打卡到人;②优抚对象生活补助也是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资金拨付给各乡镇,再由乡镇打卡到人;③部分优抚医疗补助资金因需通过税务申报直接从单位实体账户划缴,单位零余额账户不能进行直接划缴,造成单位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进行归垫转还实体账户中。
㈢已关联的支出数和到人到户表的支出数无法同时匹配。如①城乡居民保资金由国库实拨到基金专户后在直达资金系统中就进行支出关联,而到人到户表每月按实际发放的金额上传,造成关联的支出数一般会大于实际到人到户的支出数;②困难群众补助资金由市民政局每月通过国库集中支付预拨给各乡镇,而预拨金额和乡镇实际支付到人的金额有存在差额;③部分临时救助补助资金是市民政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先预拨给乡镇,乡镇要实际拨付到人后才可以填报到人到户表。
㈣社保基金专户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是通过国库实拨转到社保基金专户,再由社保基金专户转到城乡保基金支出户,再发放到人。
五、相关措施
㈠要求规范直达资金使用管理。一是要求资金使用单位严格按照资金支持方向和支出范围使用直达资金,不得擅自改变支持方向、调整支出用途。二是要求资金使用单位要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直接发放到受益对象,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然后再拨付到受益对象。三是督促资金使用单位要加快直达资金使用,尽快形成实物量。
㈡做好直达资金监管系统工作。一是及时录入监控系统。对系统中下达的上级直达资金指标的监控,第一时间将预算分解下达。在直达资金使用后第一时间将使用情况录入监控系统。二是及时查看直达资金系统台账,全过程监控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下达和资金监管“一竿子插到底”,并通过系统预警规则及时发现问题,促进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