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支持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福安市8月直达资金监管系统中的资金总额(含参照直达资金)为50873.26万元,已形成支出40845.41万元,占比80.3 %。各股直达资金如下:
(一)预算股
2021年1-8月共收到直达资金11571万元,其中: 1、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8743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补助,保障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1-8月已支出8743万元,支出进度100%;2、抗疫特别国债预留机动资金2828万元,属于2020年省级结转资金,于2021年2月调度下达给福安 ;已支出1023.1万元,支出进度36%。2828万元已全额安排6项支出项目,具体项目:①市医院发热门诊改造29.72万元,已全额支出,支出进度100%;②疾控中心PCR实验室设备提升114.71万元,已支出109.79万元,支出进度95.71%;③工信局第一季度抗疫物资储备100万元,已支出84.15万元,支出进度84.15%;④福安市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设施建设192.12万元,已支出192.12万元,支出进度100%;⑤福安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春节期间一次稳就业奖补配套资金391.45万元,已全额支出,支出进度100%;⑥福安市民政局疫情期间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支出2000万元,按序时进度拨付215.87万元,支出进度0.11%;以上项目安排对于完善疫情防控设施、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治能力起到了强有力的保障作用。
(二)农业股
农业股2021年1月收到1笔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直达资金),文号闽财农指﹝2020﹞116号,金额1632万元,支出功能科目2130199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资金分配共涉及17个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已将用款额度下达福安市农业农村局,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已完成指标登记,支付接口完成支付关联。
2021年5月收到第2笔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直达资金),文号闽财农指﹝2021﹞19号,金额491.27万元,支出功能科目2130199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已将用款额度下达福安市农业农村局,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已完成指标登记,支付接口完成支付关联。
2021年6月收到第3笔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直达资金),文号宁财农指﹝2021﹞18号,金额4.85万元,支出科目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目前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已将用款额度下达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尚未将资金拨付补助对象,故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未完成支付关联。农业股直达资金指标额度2128.12万元,实际支付2123.27万元,支出进度99.8%。
农业股直达资金全部为农林水支出,占比100%。其中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130199)指标金额2123.27万元,实际支出2123.27万元,支出进度100%,其他农林水支出(2139999)指标金额4.85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支出进度0%。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本级预算安排564.21万元,已下拨农业农村局。
(三)社保股
1、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1)上年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上年直达资金结余为卫生健康支出资金1.18万元,已
全部支出。
(2)2021年度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项目预算总金额为30802.90万元,已支出25315.63万元,支出占比82.2%。预算总金额项目支出结构明细如下:
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07.75万元,已支出22187.77万元,支出占比86.98%。其中:就业补助726万元,已支出241.44万元;抚恤1619万元,已支出942.21万元;社会福利328万元,已支出165.38万元;残疾人事业63.75万元,未支出;最低生活保障5037万元,已支出4552.61万元;临时救助484万元,已支出330.80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4947万元,已支出3652.33万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2303万元,已支出12303万元。
②卫生健康支出5274.51万元,已支出3120.50万元,支出占比59.16%。其中:公立医院290万元,已支出157.69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83.16万元,已支出286.37万元;公共卫生3638.40万元,已支出2107.07万元;中医药140万元,已支出10万元;计划生育事务542.10万元,已支出532万元;优抚对象医疗80.85万元,已支出27.37万元。
③农林水支出20.64万元,已支出7.36万元,支出占比53.66%。主要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0.64万元,已支出7.36万元。
(四)教科文股
至2021年8月31日,上级下达教科文股直达资金7874.24万元,已全部分配完成,下达进度100%;上级下达教科文股参照直达资金79万元,已分配79万元,下达进度100%,形成实际支出4511.51万元,支出进度56.79%,未支出资金3441.73万元。
1、直达资金分配情况
安排200万元用于补助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补助300万元,安排204万元用于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和助学金,中职助学金86万元;安排5482.24万元用于学校维持正常运转所需开支公用性质的费用;安排883万元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等方面,全力补齐教育方面短板;安排719万元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免学杂费补助,安排参照直达资金79万元用于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
2、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截止2021年8月31日,直达资金及参照直达资金已支出4511.51万元,支出进度56.79%,未支出资金3441.73万元。
(五)经济建设股
经建股2021年共收到直达资金两笔,直达资金93万元,参照直达资金55万元,总额148万元。项目分别为2021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宁财建指[2021]8号)93万元,已下达交通局93万元,支付率100%。
2021 年省级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宁财建指[2021]16号),金额55万元(参照直达资金),已下达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55万元,支付率100%。
(六)综合股
综合股2021年1-8月共收到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两笔,总额498万元。项目分别为:
1、中央及省级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闽财综指[2020]8号)473万元,已下达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73万元, 尚未将资金拨付,故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未完成支付关联。
2、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央资金(闽财综指[2020]8号),金额25万,已下达福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尚未将资金拨付,故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未完成支付关联。
(七)企业股
企业股7月收到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一笔,总额600万元。项目为福建福安经济开发区2021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尚未将资金拨付,未完成支付关联。
二、支出成效
(一)保民生方面
持续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及时下拨困难群众救助等各项直达资金及省市配套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供养金、孤儿基本生活费、临时救助支出、优抚对象生活补助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等各项补助资金。严格落实补助标准提标工作,集中供养孤儿每月补助标准由1500元提高到1800元,散居孤儿每月补助标准由900元提高到140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标准从每月138元提高到每月145元;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补助人均65元提高到70元;优抚对象执行省定标准并执行地方增长机制。
(二)稳就业方面
落实当前扩岗留工稳就业工作,持续加大就业创业培训,提升就业技能,增强创业就业能力;助力企业稳生产留工,对春节期间采取积极措施留住外省员工在韩过的企业实施稳就业奖补;持续保障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等各类就业补贴补助,支持帮扶企业保市场主体、帮助群众保居民就业,更好地落实各项促进就业的政策,促进就业工作。
(三)抗疫情方面
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经费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应对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经费,为市医院隔离病房建设配备设备,支持市疾控中心重点传染病监测及能力建设、实验检测能力培训,市医院医防结合能力建设、市中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等。为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治能力提供了经费保障。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实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地健康服务。
三、下一步支出预测
社保股预计按月发放补贴类资金每月支出约1500万元。项目类资金支出将督促单位加快直达资金使用进度,特别是建设、采购等项目要求实施单位尽早完善项目前期要素,加快工作进度,对已完成的项目要加快项目验收、材料审核等手续,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农业股预计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直达资金)4.85万元将于9月份支出。
教科文股督促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职免学杂费按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合理安排支出,及时支付相关经费;校舍安全保障方面:督促教育部门及学校加快前期审批立项,尽早动工。
预算股下一步支出重点为福安市民政局疫情期间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支出2000万元,按序时进度拨付。
四、相关问题
(一)部分直达资金的支出进度相对较慢。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主要是涉及困难群众补助、优抚对象生活补助,以及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等,该补贴类资金是按月发放,资金需按序时进度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项目支出相对较慢,分析原因主要有:
(1)由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村级实施国家基本药物补助等项目资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有上年度额度结转资金,而今年的该项目支出中单位绝大部分使用了上年指标,造成当年下达的指标资金支出进度相对较慢。
(2)由于部分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指标刚下达,而该类项目资金大部分项目建设、采购等需要按规定程序办理后组织实施,招投标耗时较长,造成资金支付进度缓慢。
(二)已关联的支出数和到人到户表的支出数无法同时匹配。如1、城乡居民保资金由国库实拨到基金专户后在直达资金系统中就进行支出关联,而到人到户表每月按实际发放的金额上传,造成关联的支出数一般会大于实际到人到户的支出数;2、困难群众补助资金由市民政局每月通过国库集中支付预拨给各乡镇,而预拨金额和乡镇实际支付到人的金额有存在差额;3、部分临时救助补助资金是市民政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先预拨给乡镇,乡镇要实际拨付到人后才可以填报到人到户表。
五、监控工作
㈠要求规范直达资金使用管理。一是要求资金使用单位严格按照资金支持方向和支出范围使用直达资金,不得擅自改变支持方向、调整支出用途。二是要求资金使用单位要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直接发放到受益对象,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然后再拨付到受益对象。三是督促资金使用单位要加快直达资金使用,尽快形成实物量。
㈡做好直达资金监管系统工作。一是及时录入监控系统。对系统中下达的上级直达资金指标的监控,第一时间将预算分解下达。在直达资金使用后第一时间将使用情况录入监控系统。二是及时查看直达资金系统台账,全过程监控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下达和资金监管“一竿子插到底”,并通过系统预警规则及时发现问题,促进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