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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安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来源:福安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1-12-2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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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支持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福安市截至1221日,直达资金监管系统中的资金总额(含参照直达资金)为54165.98万元,已形成支出51022.46万元,占比94.2%。各股直达资金如下: 

          (一)预算股 

          2021年共收到直达资金11571万元,其中:1、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8743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补助,保障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已支出8743万元,支出进度100%2、抗疫特别国债预留机动资金2828万元,属于2020年省级结转资金,于20212月调度下达给福安 ;已支出2809万元,支出进度99.33% 

          (二)农业股 

          截止20211220日,直达资金监管系统预算收入总金额为3329.81万元,20日收到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省级)1201.69万,尚未形成支出。支出总金额为2123.27万元,支出占比63.8%。支出结构主要为:农林水支出2123.27万元。 

              (三)社保股 

          截止20211215日,直达资金监管系统预算收入总金额为32162.61万元,支出总金额为30942.97万元,支出占比96.21%。其中:中央直达资金收入18143.29万元,支出17605.91万元,支出占比97.04%。支出结构主要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49.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77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6.30万元。 

          (四)教科文股 

          截止20211221日,直达资金监管系统预算收入总金额为上级下达教科文股直达资金7953.24万元,已全部分配完成,下达进度100%,实际支出7056.35万元,支出进度88.7%,未支出资金896.89万元。上级下达教科文股参照直资金79万元,已分配79万元,下达进度100% 

          (五)经济建设股 

          经建股2021年共收到直达资金两笔,直达资金93万元,参照直达资金55万元,总额148万元。项目分别为: 

          12021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宁财建指[2021]8)93万元,已下达交通局93万元,支付率100% 

          22021 年省级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宁财建指[2021]16号),金额55万元(参照直达资金),已下达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55万元,支付率100% 

          (六)综合股 

          综合股2021年共收到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083万元,支出总金额为1018.93万元,支出占比94.08%。项目分别为: 

          1、中央及省级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闽财综指[2020]8)1012万元,已全部支出。 

          2、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闽财综指[2020]8),金额25万,已下达福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实际支付6.93万元,支付进度27.7% 

          (七)企业股 

          股室接收上级下达直达资金总额为792.32万元,其中600万元为福建福安经济开发区2021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双创)主要用于大中小企业融通双创特色载体建设、192.32万元为福安市富信担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0-2021年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金。其中已经支出733.32万元,支出占比92.6%。福建福安经济开发区2021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双创)直达资金尚余51万元未支出,经与福建福安经济开发区沟通,开发区将于20211222日前支出。 

          二、支出成效 

          (一)保民生方面 

          持续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及时下拨困难群众救助等各项直达资金及省市配套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供养金、孤儿基本生活费、临时救助支出、优抚对象生活补助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等各项补助资金。严格落实补助标准提标工作,集中供养孤儿每月补助标准由1500元提高到1800元,散居孤儿每月补助标准由900元提高到140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标准从每月138元提高到每月145元;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补助人均65元提高到70元;优抚对象执行省定标准并执行地方增长机制。 

          (二)稳就业方面 

          落实当前扩岗留工稳就业工作,持续加大就业创业培训,提升就业技能,增强创业就业能力;助力企业稳生产留工,对春节期间采取积极措施留住外省员工在韩过的企业实施稳就业奖补;建设大中小企业融通双创特色载体,以推动有关特色载体向市场化、专业化、精准化发展为目标,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提升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持续保障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等各类就业补贴补助,支持帮扶企业保市场主体、帮助群众保居民就业,更好地落实各项促进就业的政策,促进就业工作。 

          (三)抗疫情方面 

          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经费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应对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经费,为市医院隔离病房建设配备设备,支持市疾控中心重点传染病监测及能力建设、实验检测能力培训,市医院医防结合能力建设、市中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等。为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治能力提供了经费保障。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实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地健康服务。  

          三、相关问题 

          1.涉及采取年度预拨次年结算的直达资金,存在资金使用有结余的情况。 

          如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宁财金指〔202014号提前下达中央资金3万元和宁财金指〔20211号下达省级资金18万元,当年实际发生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出16.66万元,结余资金4.34万元待2022年上级结算扣回。因此,当年下达的直达资金未能全部支出。 

          2.涉及上年度结算资金在今年下达的直达资金,存在直达资金系统指标文号与支出关联文号有不匹配的情况。 

          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闽财社指〔202133号下达结算2020年度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69万元,在该笔资金未下达之前,为保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每月及时足额的发放,本级配套资金已先支出。因此,在直达资金监管系统中闽财社指〔202133号指标对应支出关联的为本级配套资金的文号。  

          3. 个别项目直达资金支出进度相对较慢,存在资金结转下年使用的情况。 

          如①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由于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医绩效、增量绩效等年终考核尚未开展,预计部分资金需到年后发放支出;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资金,该项目主管部门预备用于购买第三方服务,但因市青少年事务社工机构刚成立不久,无法承接此项业务,目前项目主管部门正在积极对接其它县市优秀社工组织,引进成熟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接项目,故项目还未开展,资金未使用;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涉及采购项目,因采购需走流程并按进度支付资金,个别项目资金支付较慢,造成有结转资金。④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直达资金)4.85万元,由于宁德未出台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相关方案,海洋与渔业局无法支付资金,造成资金结余。⑤福建福安经济开发区2021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双创)600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小企业融通双创特色载体建设。因受疫情等影响,项目前期工作未如期提前启动,造成直达资金使用较慢。⑥福安八中因前期征地等工作未完成,存在资金结转下年使用的情况。⑦公租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资金46万元,由于项目进度缓慢无法拨付。⑧住房租赁补贴资金25万元,由于补贴资金从第三季度才开始支出,全年只支出了6.93万元。  

          四、监控工作 

          ㈠要求规范直达资金使用管理。一是要求资金使用单位严格按照资金支持方向和支出范围使用直达资金,不得擅自改变支持方向、调整支出用途。二是要求资金使用单位要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直接发放到受益对象,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然后再拨付到受益对象。三是督促资金使用单位要加快直达资金使用,尽快形成实物量。 

          ㈡做好直达资金监管系统工作。一是及时录入监控系统。对系统中下达的上级直达资金指标的监控,第一时间将预算分解下达。在直达资金使用后第一时间将使用情况录入监控系统。二是及时查看直达资金系统台账,全过程监控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下达和资金监管一竿子插到底,并通过系统预警规则及时发现问题,促进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 

        ㈢形成风险防范意识一是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坚持三保支出、扶贫支出、直达资金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二是加强财税部门的协调合作,厚植涵养财源基础,培育壮大税源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