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福安市2022年2月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和监控分析报告

        来源:福安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2-03-15 09:31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支持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我市科学安排财政支出,确保资金精准落实到位。 

          一、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福安市2月直达资金监管系统中的资金总额(含参照直达资金)为35284.9万元,已分配30256.9万元,已形成支出5671.29万元,占比16.7%。各股直达资金如下: 

          (一)预算股 

          20222月共收到直达资金7354万元,其中: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7354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补助,保障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目前支出进度0% 

          (二)农业股 

          农业股收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直达资金),文号闽财农指﹝202184号,金额2171万元,支出科目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正在加紧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助面积,暂无法形成支出,造成资金结余。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直达资金),文号闽财农指﹝2021110号,金额70万元,支出科目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由于宁德尚未出台相关方案,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无法形成支出,造成资金结余。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直达资金),文号闽财农指﹝202191号,金额981万元,支出科目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已将用款额度下达福安市农业农村局,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已完成指标登记,支付接口无支付数据,尚未完成支付关联。 

          农业股将继续加强对直达资金的管理与监控,督促资金拨付进度,同时盯紧资金流向和具体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 

          (三)社保股 

          截止2021228,上级下达直达资金监管系统 

          项目预算总金额为16791.92万元,已支出7702.54万元,支出占比45.87%(均属中央直达资金)。预算总金额项目支出结构明细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91.92万元,已支出6438.48万元,支出占比48.44%。其中:最低生活保障2819万元,已支出1203.82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700万元,已支出895.71万元;抚恤1123万元,已支出338.95万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5578万元,已支出4000万元。就业补助1013万元,未支出;残疾人事业58.92万元,未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3460万元,已支出1264.06万元,支出占比36.53%。其中: 公共卫生2648万元,已支出1235.81万元;优抚对象医疗53万元,已支出28.25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28万元,未支出;中医药215万元,未支出;计划生育事务116万元,未支出。 

          3.农林水支出40万元,未支出。主要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40万元,未支出。 

          (四)教科文股 

          截止20222月,直达资金监管系统预算收入总金额为上级下达教科文股中央直达资金7472万元,其中义务教育经费6379万元,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73万元,学生资助补助1020万元。目前已分配完成义务教育经费生均5065万元。其余待主管部门分配方案再分配单位。 

          (五)经济建设股 

          截至20222月经建股共有直达资金4笔。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64.98万,已分配11个乡镇。 

          其余3笔上年结转资金分别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23万已分配应急局;2021年省级车购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以奖代补”资金555万和2021年农村公路危桥省补资金196.09万,已分配交通局。 

          (六)综合股 

          综合股2022年共收到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两笔,总额376万元。待主管部门分配方案再分配单位。 

          二、支出成效 

          (一)保民生方面 

          持续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及时下拨困难群众救助等各项直达资金及省市配套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供养金、孤儿基本生活费、临时救助支出、优抚对象生活补助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等各项补助资金。严格落实补助标准提标工作,集中供养孤儿每月补助标准由1500元提高到1800元,散居孤儿每月补助标准由900元提高到140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标准从每月138元提高到每月145元;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补助人均65元提高到70元;优抚对象执行省定标准并执行地方增长机制。 

          (二)稳就业方面 

          落实当前扩岗留工稳就业工作,持续加大就业创业培训,提升就业技能,增强创业就业能力;助力企业稳生产留工,对春节期间采取积极措施留住外省员工在韩过的企业实施稳就业奖补;持续保障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等各类就业补贴补助,支持帮扶企业保市场主体、帮助群众保居民就业,更好地落实各项促进就业的政策,促进就业工作。 

          (三)抗疫情方面 

          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经费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应对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经费,为市医院隔离病房建设配备设备,支持市疾控中心重点传染病监测及能力建设、实验检测能力培训,市医院医防结合能力建设、市中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等。为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治能力提供了经费保障。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实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地健康服务。 

          三、相关问题 

          部分直达资金的支出进度相对较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主要是涉及困难群众补助、优抚对象生活补助,以及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等,该补贴类资金是按月发放,资金需按序时进度支出。 

          2、年初系统切换,存在部分资金未及时导入结转,部分资金重复导入,以及经办人员权限配置出错等问题;部分直达资金因未出台相关政策方案,无法支付资金,将及时跟进,督促单位尽快支付直达资金。 

          四、下一步支出预测 

          社保股按月发放补贴类资金。项目类资金支出将督促单位加快直达资金使用进度,特别是建设、采购等项目要求实施单位尽早完善项目前期要素,加快工作进度,对已完成的项目要加快项目验收、材料审核等手续,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其他股室未分配资金,待相关政策方案出台后及时分配,督促单位尽快形成支出。 

          五、经验做法 

          (一)要求规范直达资金使用管理。一是要求资金使用单位严格按照资金支持方向和支出范围使用直达资金,不得擅自改变支持方向、调整支出用途。二是要求资金使用单位要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直接发放到受益对象,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然后再拨付到受益对象。三是督促资金使用单位要加快直达资金使用,尽快形成实物量。 

          (二)做好直达资金监管系统工作。一是及时录入监控系统。对系统中下达的上级直达资金指标的监控,第一时间将预算分解下达。在直达资金使用后第一时间将使用情况录入监控系统。二是及时查看直达资金系统台账,全过程监控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下达和资金监管一竿子插到底,并通过系统预警规则及时发现问题,促进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 

          (三)形成风险防范意识一是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坚持三保支出、扶贫支出、直达资金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二是加强财税部门的协调合作,厚植涵养财源基础,培育壮大税源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