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福建省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管理办法(试行)》(闽科协发学〔2017〕50号)。
二、申报条件
1.建站单位与全国学会、省级学会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2.建站单位有一定的技术基础;
3.建站单位可以为专家进站服务提供相关的后勤保障条件;
4.有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1名,负责站点的日常管理工作,工作人员可由学会或建站单位派出。有不少于5名的技术人员,负责对站点提供各种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三、提交材料
1.福建省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申请表;
2.与全国学会、省级学会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和建站协议(复印件);
3.绩效目标;
4.建站单位情况简介;
5.学会服务站工作细则。
四、其他事项
办理时间以省级审批机关公布日期为准。
五、联系方式
福安市科协 郑惠清 0593-638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