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德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办法》的通知(宁人社〔2018〕338号)的文件精神,经申报材料审核等基本程序,宁德市金隆财务服务有限公司和福安市赵小丹家具店两个公司符合条件,各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25日。公示期间,对创业补贴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市人社局人才中心或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反映。公示电话:0593-8988550(福安市人社局人才中心)、0593-8988580(福安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