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宁德市三年内创业项目市级资助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安人社〔2022〕52号)。
补助标准:对经评审入围的项目,给予3-10万元创业资金扶持
基本条件:①申报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在劳动年龄段内人员。②在福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工商注册时间应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③法定代表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专业合作社不受此限制)。④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其他单位就业,主要指不得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经相关批准后,保留人事劳动关系离岗创业的可申报。
申报流程:申报人向福安市人社局提交申报材料,经资格审核、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和现场答辩等评审流程,并最终入围。
申报材料:①《宁德市初创三年内市级补助项目申报表》。②创业有关材料: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创业项目计划书》,电子商务创业项目需在计划书中提供真实的支付宝链接或网店链接。③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曾获得各类创业竞赛奖项的,可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在韩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参加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市级评选,不得参加初创三年项目评选。
受理地址: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11楼1123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3-8988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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