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企业、个人: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0年7月20日印发《关于湖南农夫机电有限公司等 9 家企业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赣农厅办函〔2020〕56 号),我省于2020年7月29日印发《关于联动处理履带式拖拉机品目中违规补贴产品的通知》,联动处理了福建省履带式拖拉机品目中有22款产品。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0年10月26日印发《关于恢复湖南农夫机电有限公司等企业产品补贴资格的通知》(赣农厅办函〔2020〕66号),恢复了相关产品在江西省补贴资格。重庆鑫源农机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农夫机电有限公司、益阳富佳科技有限公司、益阳市德林机械有限公司按我省要求开展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根据江西省处理决定及相关企业整改情况,经研究决定:
一、在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解除封闭湖南农夫机电有限公司NF-Y602、NF-802、NFG702、NFG802、NFG902、NFG1002型产品,解除封闭益阳富佳科技有限公司FJ-752、FJ-902、FJ-1002型产品,解除封闭重庆鑫源农机股份有限公司SR902、SR1002型产品。
二、恢复湖南农夫机电有限公司NF-702、NF-Y702、NF-Y802、NF-902型产品、益阳富佳科技有限公司FJ-802型产品、益阳市德林机械有限公司DL-L752、DL-902型产品在在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补贴资格暂停前(2020年7月29日前)录入受理的且未发现其他问题的上述产品补贴申请,按录入受理时补贴额给予补贴。
上述公司要汲取教训,加强管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义务,防止再次出现违规问题。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