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市可用省级资金10.2218万元,截止2022年1月10日,我市实际使用资金为11.294万元。已达到2022年实际可用省级资金110%,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已自动关闭我市省级资金补贴相关机具补贴申请录入功能。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规〔2021〕3号)、《2021—2023年福安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安农〔2021〕258号)要求,现停止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省级资金相关机具补贴申请。
特此公告。
福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