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财函〔2022〕236 号
答复类别: B类
福安市委组织部:
《关于“提高离任村(居)主干定补待遇解后顾之忧”的建议》(第 1124 号)收悉。现将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反馈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机制,建议根据《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 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宁委组通〔2022〕4号)文件精神,将提高离任村(居)主干定补待遇问题提请市委市政府研定。
下一步,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各项事业改革发展的深入,我局将积极配合组织、民政等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策精神,逐步提高我市离任村(居)主干生活补贴待遇水平。
福安市财政局
2022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