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水函〔2022〕93号
答复类别:B类
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加强城区内河综合治理的建议》(第20223028号)收悉,现将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反馈如下:
自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我市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主动担当、创新机制、强化治理,加强日常监管,实施重点整治,努力改善全市河流水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河长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21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22个乡镇(街道)全面实行河湖物业化管理模式,共招募101名村级河道专管员,其中城区有专管员6名,严格落实“每日一巡河”,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针对水质问题,我市共设有33个乡镇交接断面,其中城区5个,委托第三方进行“一月一检测、一月一通报”,针对不达标断面水质问题开展污染源调查,建立每条河流问题清单,对所涉及的水质不达标乡镇(街道)逐个跟进督促,要求水质不达标的乡镇(街道)立即组织岸上溯源,切实采取强有力措施,改变水质不稳定状况,进一步提升水质。市级流域河湖长定期组织开展巡河活动和流域河长推进会,并建立流域河长微信交流群,督促整治流域存在的问题、交流解决方案和经验做法。同时,市河长办持续开展河长制“一月一考评一月通报”“一月一督查”制度,督促解决流域存在的问题,并与市法院驻河长办法官工作室、市检察院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市公安局河道警长建立协助配合、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提升河湖管护水平。
下一步,市河长办将进一步督促城区流域河长和河道专管员认真履职,全面落实“每日一巡河”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将督促相关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加强污水、排水设施建设管理,涉河违章建筑的查处等,系统推进城区内河整治,努力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生态目标。
领导署名:叶哲滨
联 系 人:马飞峰
联系电话:6386310
福安市水利局
2022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