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人社函〔2022〕78号
答复类别:A类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2039号提案的
协办意见
福安市教育局:
《大力推进集团化办学 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第20222039号)收悉。现将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反馈如下:
一、对于提出的:“提高集团委派到乡村支教的教师待遇。建议城区集团教师到乡村校区轮岗(支教),在享受当地乡村补贴的基础上,参照宁德市‘山海协作’支教补助标准,适当增加‘轮岗补贴’。”答复如下:根据《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安市财政局关于我市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安人事〔2015〕118号)文件精神,乡镇工作补贴的实施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各部门派驻到乡镇挂职、驻村干部不享受补贴待遇。城区集团教师到乡村校区轮岗(支教)不属于乡镇补贴的实施范围。下一步我局会积极配合市教育局,参考上级和周边县市的政策,制定适合我市政策。
二、对于提出的“在职称晋级时,到乡镇校区轮岗教师在原有的条件基础上可提前一年晋级,以提高城区集团教师到乡村校区轮岗的积极性。”答复如下:根据《中共福安市委办公室 福安市beat365官网下载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365bet体育35元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安委办〔2010〕151号)文件中规定专业技术岗位逐级晋升,须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受聘满三年(初级)、四年(中级)、五年(高级)及以上。为体现激励作用,对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可比规定的任职年限提前一年参加上一等级竞聘:(1)在现有岗位聘期内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2)近三年内受到市委、市政府或宁德市直主管部门表彰嘉奖(须与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有关)。您提出的到乡镇校区轮岗教师提前一年晋级的建议,暂时无政策依据,后期我们将会同教育局商议您的该项建议,制定适合可行的政策以促进教师下乡轮岗的积极性。福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教育系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刘红雄
联 系 人:王玮
联系电话:13599198880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9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