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人社函〔2022〕55号
答复类别:A类
关于市政协第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3041
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中共福安市委组织部:
《关于进一步落实民营企业人才引进政策落地执行的建议》(第20223041号)收悉。现将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反馈如下:
关于“关于进一步落实民营企业人才引进政策落地执行”的建议。
一、强化招才育才。我市在2020年对人才引进培养奖励措施进行了修订,出台了《福安市支持人才引进培养奖励的六条措施进行修订的通知》(安委人才〔2020〕3号),我局负责《2021-2022年度福安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确定和政策落实工作,《福安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中包含我市电机电器、船舶、食品加工等传统支柱产业,对与我市企业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符合当年度《福安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新引进博士、硕士、本科分别按每年3.6万元、2.4万元、1.2万元给予奖励,予以连续发放5年。鼓励培养技能人才。对2020年6月16日起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每人每月200元补助,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每人每月100元补助,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每人每月30元补助,连续补助三年,服务满一年后每年底发放一次。对就读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工科或农科专业的福安籍考生(含“现代学徒制”、“二元制”)每年给予学费补助3000元,对其中的福安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每年给予学费补助5000元。
二、留住骨干人才。实行人才住房保障。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制定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针对各个层次人才的不同住房需求,采用提供人才公寓、发放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三种方式,多渠道、分层次解决人才住房问题。按人才等级,在福安购房最高可得到所购房屋价格30%资助。保障人才子女就学。妥善解决引进人才子女在本市就学问题,人才子女就读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可根据本人意愿优先给予安排到市属公立学校就读。
三、积极做好“一站式”人才服务工作。2017年根据福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在我中心设立“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对18个人才服务事项进行办事指南印制和上墙工作,安排专人为人才提供优质服务,至今已成功开展人才子女就学、人才公寓申报、人才就业补助、创业扶持申报、高层次紧缺人才认定申报、技能人才培训补贴,高技能人才补贴申报、人才档案寄存等8类服务项目。
四、落实好省级“ABC”高层次人才、省工科类青年人才和宁德市“天湖人才”等三类高层次人才的申报工作。2017年至今上报认定省级“ABC”高层次人才11人,其中青拓集团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江来珠同志被认定为B类省级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补助50万),福建省银象电器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张启华被认定为C类省级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补助25万);2018年至今上报认定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人才12名(地方财政兑现工科类青年人才补助12.89万元);2018年至今上报认定宁德市“天湖人才”207人,其中第一类1人(兑现补助资金80万元),第二类8人(兑现补助资金92.5万元),第三类4人(补助资金财政结转中),第五类117人(兑现补助资金91.6万元),第六类76人,共发放“天湖人才”补助资金264.1万元。
领导署名:刘红雄
联 系 人:黄抒捷
联系电话:8988951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8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